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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力争年底覆盖八类高危行业领域
//www.workercn.cn2018-01-03 09:51:55来源: 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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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力争年底覆盖八类高危行业领域

  本报讯 近日,省安监局、浙江保监局、省金融办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目标到2018年底,力争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八类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

  《通知》明确,对依法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每人每次事故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30万元;对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每人每次事故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按需投保更高保额。

  《通知》要求,科学确定保险费率,切实减轻投保企业负担。积极引导企业投保,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计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成本,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规范列支;把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用等级等评定体系。

  为充分发挥保险对生产安全的促进作用,我省实行差别化浮动费率机制。支持承保机构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用等级记录等作为费率调整因子,并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状况或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保险赔付情况,每年浮动调整1次,倒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据悉,此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范围包括: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带储存经营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交通运输船舶,建筑施工,海洋渔业等行业领域。

  我省同时鼓励、引导其他行业领域特别是使用或易产生可燃爆的粉尘、气体、液体等爆炸性危险物质的,涉氨制冷的,或船舶修造及拆解、有限空间作业和喷涂等具有较高生产安全风险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记者吴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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