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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会259名新兴职业人:“协调劳动关系,我们是专业的”
//www.workercn.cn2017-08-01 10:47:5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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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厦门共有259名工会干部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成为劳动关系协调员——

【新兴职业人】“协调劳动关系,我们是专业的”

  “当时一些职工来电咨询,涉及经济补偿金、工伤等问题的细节我并不是特别了解。”在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之前,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的法律咨询员简小招,虽然已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多年的“老兵”,但却是劳动关系领域的“菜鸟”。

  如今,在参加完厦门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并顺利拿到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书后,简小招对如何处理劳动纠纷已是得心应手。

  2015年开始,厦门市总为工会干部免费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18名工会干部参加培训和鉴定,其中259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处理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

  “为职工维权更有自信”

  2015年春天,简小招考入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从事法律咨询员工作。法律专业出身的她,此前先后在司法局从事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

  “来职工服务中心前,我主要负责交通事故和婚姻家庭等法援工作,基本没接触过劳动法。”在接听职工“12351”来电时,简小招发现,劳动关系领域的法条知识自己急需“补课”。

  同年9月,了解到厦门市总要在工会干部中间,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简小招便毫不犹豫地报了名。

  劳动关系协调员对很多人来说仍是新鲜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中,“劳动关系协调员”指的是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劳资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人员。该职业共设3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通过远程培训和面授辅导,简小招对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律和政策、劳动经济学等基础知识,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等核心专业课有了全面了解,并顺利通过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在厦门职工服务中心,像简小招这样的工作人员共有6名,他们都是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并取得了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平日里他们是“12351”职工服务热线的接线员,拥有丰富的劳动案件调解经验。

  “取得‘劳关师’资质后,为职工维权更有自信了。”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洁萍说,“协调劳动关系,我们是专业的。”

  期待与职称评价相对应

  自2015年,厦门率先在全国地方工会中组织各级工会干部免费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以来,厦门市总共举办了4期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截至5月,全市共有318名工会干部参加培训和鉴定,其中,259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厦门市总相关负责人兰勇告诉记者,参训对象主要包括区总工会(含所属事业单位)、产业工会、镇街工会中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相关工作的工会干部;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事业单位的专职工会干部;工资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从事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的组织员等。

  “前三期,包括书本费、培训费、考试鉴定费等费用都由工会出,个人不花钱。考试未通过的还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今年,这个岗位被列为紧缺工种,报考人员还有补助,基本涵盖了考试所需费用。”兰勇介绍说。

  “培训系统梳理了劳动关系相关法规,不仅是法条内容的介绍,还有结合实践的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环节。”兰勇说。

  兰勇告诉记者,通过劳动关系协调员相关职业资格的技能培训和鉴定,提升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厦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不断向职业化和专业化迈进。

  兰勇期待,未来能将这个职业资质适当与职称评价对应起来,给予一定鼓励和奖励,让更多人主动参加培训和考试。(中工网记者 李丹青 通讯员 李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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