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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总强化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机制建设
//www.workercn.cn2016-05-09 15:22:59来源: 中工网——《劳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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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5月6日记者从吉林省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省总工会印发了《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聘任制度》、《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培训制度》、《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档案制度》,进一步强化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机制建设。

  上述三项制度分别就专职指导员的聘任原则、聘任范围、选聘名额、聘任程序、续聘解聘等方面,进行了程序化的规范;对专职指导员业务能力培训,在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法、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了规划;还对专职指导员的档案管理,从个人档案材料管理和工作文件、材料的立档归档等方面,明晰了分层级职责,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三项制度与《办法》规定一脉相承,是对重点内容的明确要求和具体细化。

  同时,印发了《关于报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和工作情况的通知》。就报送指导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情况和其开展工作有关情况等相关问题,从报送内容、报送时限、报送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省总工会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狠抓落实,按照规定和要求执行推进工作,跟进指导员队伍机制建设,努力强化指导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指导员队伍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夯实平台。(栾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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