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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总工会建立首支工资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
//www.workercn.cn2016-01-12 16:13:50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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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1月7日,随着辽源市总工会与工资协商专职指导员合同的签订,标志着从2016年起,辽源市总首支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正式建立。韩宪春等7名专职指导员从即日起正式上岗。

  按照省总工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的总体要求,辽源市总工会制订了《辽源市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管理细则》,创新组建了辽源市第一支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指导员上岗后,他们将组成一支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工会章程维护职工工资权益的攻坚队,分赴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全力推动企业依法建立劳资工资共决机制,切实解决好党政亟需、工会可为、职工急盼的维权工作。

  为确保选好人、选对人,拓宽选聘范围,去年12月,市总利用媒体发布遴选公告,以期把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相关人才选聘上来;创新采用遴选的方式,由县区按3:1比例对报名人选进行初步遴选提名,再由市总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

  为规范选聘程序,市总按照发布遴选公告、县区初选、市总考核、公示、审批、签订劳务协议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公开、公平、择优进行遴选;在坚持省总“聘用退休人员”的前提下,把年龄范围限定为当年退休人员,进一步保证了聘用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连续性,严把选聘质量关。

  为扩大指导员队伍规模,市总根据开发区是非公企业集中区,也是工会维权重心的特点,在省总分配的市、县、区总工会各1名指导员的指标之外,特别从本级选聘了两名职业化工会主席,下派到开发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辽源市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扩大至7人。这也是市总去机关化、去行政化、去娱乐化的首项落实举措。

  据了解,自2016年起,辽源市总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工作制度。根据市总本级工资协商工作需要或县、区、企业申请,市总可跨区域抽调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组成2-3人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到重点企业或区域、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邴景霞 崔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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