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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首份农民工权益维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
//www.workercn.cn2015-12-23 15:48:20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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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集体协商关爱农民工群体

全省首份农民工权益维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

  中工网讯 12月16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汽摩配行业在全省首开先河,正式签订农民工权益维护专项集体合同。

  该经开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汽摩配行业企业包括众多品牌的汽车4S店等大多集聚于此,现有企业103家、从业人员1300余名,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为农民工,遍布销售、维修、售后服务及行政管理等岗位。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建立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经开区工会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精心谋划,认真组织,选定汽摩配行业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由于该行业具有基本工资不高、收入靠提成、人员流动性大等特性,再加上劳动双方对于劳动回报和成本效益等所侧重的具体利益不同,企业方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协商中真协商、真争论、真议价,最终达成一致。双方约定: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月,并设立员工工龄工资。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工龄为一级,每月工龄工资为5元;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工龄为二级,每月工龄工资为10元,以此类推,每满一年,月工龄工资增长5元,上不封顶。

  马鞍山经开区汽摩配行业在全省首次以专项集体合同的形式,在合同中约定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权、劳动报酬权、同工同酬权、参加社会保险权、培训晋升权、劳动保护权、休息休假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等合法权益。其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是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同时,企业应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农民工工资性收入;企业对担任行政管理、销售、维修、售后服务等所有岗位的农民工参照本企业城镇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在职业培训、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方面,农民工和同企业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企业应支持鼓励农民工参加工会,2015 年,汽摩配行业农民工入会率达到85%以上,明年以后将保持在95%以上。(郝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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