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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六规范”保工资协商提质增效
//www.workercn.cn2015-10-29 15:45:24来源: 中工网——《山东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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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六规范”保工资协商提质增效

 在岗职工平均收入连续5年实现10%上涨

  中工网讯 今年以来,淄博市总工会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中,认真落实协商代表产生、要约承诺、集体协商、审议通过、报审公布和监督检查“六规范”,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该市工资集体协商动态建制率达95.58%,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72.41%,世界500强在淄企业全部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收入连续5年以10%的速度增长。

  协商代表产生规范。该市将规范产生协商代表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首要环节,写入《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对双方协商代表的产生加以规范,并单独明确了区域、行业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代表的产生方式。同时,加快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建设步伐,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工会聘任指导员1643人。今年前三季度,共举办培训班21班次,培训1100余人次。加大对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保护,在《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设置专门条款,保证职工方协商代表能够有效履职。

  要约承诺规范。坚持每年春季、秋季各发起一次“集中要约行动”,各级工会积极响应,企业工会积极要约。对企业工会要约有困难的,通过“上代下”的方式,由上级工会代企业工会进行要约。收到要约书的一方,在收到要约书之日起十日内书面答复。如没有正当理由,企业不能拒绝要约,在《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中对拒绝要约的法律后果进行了明确,提高了企业的应约率。在今年春季要约行动中,共发出要约书20000份,应约率达到97.88%。

  集体协商规范。选派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入企业,帮助职工开展协商,最大限度地为职工争取合理利益。针对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按照“行业谈标准,区域谈底线”的要求开展工作。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围绕劳动定额做文章,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在区域工资集体协商中,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做文章,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淄博市还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协议审议通过、报审公布、事后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为了确保“六规范”落到实处,该市制定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编印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并在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中加以强调和明确。另外,分别针对企业、区域、行业编制工资协议范本,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幅、岗位工资、加班加点工资、职工福利等内容作为协议的固定内容,保证范本的普遍适用性,同时也留出了企业与工会协商的空间,保证范本的灵活性。(王树成 王海波 庞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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