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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强力督查为工资集体协商“护航”
//www.workercn.cn2015-10-28 11:25:33来源: 中工网——《山东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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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强力督查为工资集体协商“护航”

纳入重大决策事项督查考核系统  指标压到部门和县区一把手肩头

  中工网讯 去年以来,滨州市总工会充分依靠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督查考核系统作用,密切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考评办、市人社局的联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为推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扎实开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建会企业3889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942份,覆盖企业3568家,建制率达91.7%,备案率达100%;其中,建会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商建制率88.9%;世界500强在滨企业建制率100%。其中,沾化县枣制品行业被评为“全国工会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集体”。

  建立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4年,滨州市在全省创新性地研发启用“滨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督查考核系统”,市总工会抓住有利时机,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全市“重大决策事项督查考核”中。滨州市《2014年度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单位科学发展指标考核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了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形成了“党委领导、工会主推、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县区也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工会的县区领导直接抓、各县区总工会具体抓的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责任体系。

  明确评价标准,细化分解指标,确保考核工作有的放矢。根据山东省总工会制定的工资集体协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滨州实际,进一步制定了2015年度滨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整体考核评价标准。同时,按照坚持全面统筹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必要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年度内工资集体协商考核指标分季度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具体推进措施和计划”,避免了大而空,做到了可督查、可考核。每项指标落实到“分管市级领导”、“部门主要责任人”、“部门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联系人”等,确保了各项指标推进措施和计划的跟进落实。市总工会培育并选树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活塞等5家企业工作典型和沾化县枣制品、博兴县厨具制品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报道、推广经验,产生了较大影响和示范效应。

  完善考核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地工作能够完整、真实地体现。督查考核的程序采取日常督查、年中评估和年末考核有机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总工会每月5日之前,调度各县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其填写《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目标责任分解表》,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传网络。市考评办每季度审核一次,对于不能按时上传工作推进情况的给予黄灯警告,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进度的亮红灯,累计2次红灯,考核信息系统自动扣1分,并通报给各县区主要领导。2014年以来,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对中小企业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情况专项考核,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及备案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共检查企业289家,涉及职工3.375万人,签订劳动合同2.946万人。2014年7月中旬、12月上旬,市总工会利用半年重点工作推进会和成立督导考核组的形式,分别对各县区(各开发区)进行了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各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成绩。2015年,滨州市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三项活动,市总工会抓住机遇,积极参与配合人社等相关部门做好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的贯彻落实,共同研究制定了以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完善集体合同审核备案程序,全面推进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的工作措施,每季度开展1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每年底,市考评办通过市总工会统计年报、督查考核系统数据分析、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工作统计以及实地考核结果获取相关数据,并根据具体内容评价结果综合进行等次评价。为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考核得分按所占分值,折算纳入各县区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成绩,并将具体分值通报给各县区党政“一把手”,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有效地推进。(左丽华 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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