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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总工会“预审制”深化工资集体协商质量
//www.workercn.cn2015-06-08 20:46:00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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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盐城市总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建设预审制度,把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容条款纳入预审范围,各县(市、区)总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工会主席、职工总数、建会情况、建制情况等内容派送“清单”,对企业是否依法开展工资协商工作,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否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工资协商协议签订是否规范、协商结果和职工满意度等情况一一进行审查,实行预审结果公示。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59个市直工委(工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整体情况自审一遍,结果报送市总工会备案。预审制实行以来,总共纠正工资集体协商中不符合程序内容7个。

    该市各县(市、区)企业和市直工委工会所属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后均试行填写《预审单》,明确要求,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未经人社局和市总督查、审核同意,一律无效。对拟预审总数和内容等情况上报至市总工会民管部,做到预审企业、法人、内容、结果、要求“五个清楚”。(陈庆红 李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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