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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该如何“讨价还价”?
//www.workercn.cn2015-05-29 10:32:51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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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和奖金怎么发?加班发多少工资?试用期、病事假、女职工孕产期的工资待遇发多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今后我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平等地“讨价还价”时,将有更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企业工资该如何集体协商?

  截至2014年底,我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已覆盖企业15.79万家,覆盖职工总数为340.35万人,建制率达87.84%。但在实际工资集体协商中,存在部分企业经营者“不愿谈”、部分职工和工会干部“不敢谈”、协商双方“不会谈”等问题。由于我国出台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对工资集体协商只有原则性规定,因此该条例在上位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内容等方面作了细化,同时也增加了较多创新性规定。

  职工想向企业提出诉求,由谁去和企业谈判呢?对此,条例提出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推荐,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

  条例规定,职工和企业方均可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应约方自收到要求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并在答复后10日内进行协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莫达流指出,为了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条例还明确规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的人工成本、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长远发展需求等因素。

  工资集体协商是否等同涨工资?

  有市民询问,是不是工资集体协商就等于下了“红头文件”,让企业给职工涨工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伟雄表示,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和企业方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时间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诚信的原则,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利益,保障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陈伟雄说,条例第22条既规定职工方在企业利润增长或劳动生产率提高时可以提出增资的协商要求,也规定企业在利润降低或亏损时,有权向职工方提出不增资或降资的协商要求,明确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提出协商要求是双方的正当权利。因此,协商的前提是充分考虑双方利益,工资集体协商不等同于只涨工资。

  劳资双方“谈不拢”怎么办?

  条例规定,当职工方与企业方对协商内容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依申请或直接对工资集体协商争议进行协调,也可组织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有关单位共同协调;对因履行工资集体合同提起的仲裁申请进行调解和仲裁裁决。

  如果劳资双方在协商中“谈不拢”,甚至产生纠纷,该如何应对?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斌说,企业有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拒绝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阻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为,规定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企业有这两项行为且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的,还设定了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得享受政府的奖励和扶持政策等惩处措施。

  “另一方面,考虑到企业也有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向职工方提出不增加工资或者降低工资的协商要求的权利。”高斌说,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条例对于职工方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为,规定了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的处理措施,对职工方进行监管和约束。(本报记者 许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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