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青(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繁荣路130号):原告刘霞与被告杨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1121民初290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丽君(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长安南路54-1号):原告周晓荣与被告陈丽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1121民初3245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017号
王益:本院受理原告孔维俊与被告王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9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5092号
刘杰、刘兴洲、瑞安市广为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北纬毛皮纺织有限公司与刘杰、陈俊男、瑞安市广为鞋业有限公司、刘兴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12月10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杰: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郑祖石鞋材加工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75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随劳人仲公字〔2026〕3号
随州市集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邹卫科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随劳人仲案字〔2026〕15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随劳人仲案字〔2026〕150号仲裁裁决书。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苏州克虏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陈鹏飞):我局受理朱力个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为保证你公司举证权利,向你公司注册地址多次邮寄法律文书,但你均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7-60358535。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杭州亿嘉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刘训练工伤认定案已作出结论,因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相关人员均无法取得联系,法定代表人住址寄件被退回,经上门核实你单位注册地址为虚拟地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杭滨工决〔2026〕0181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决定不服的,可自送达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交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信丰县湧鸿手袋厂:本委受理高国云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信劳人仲案字[2026]第28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6月至9月工资23596元、经济补偿金62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0798.65,以上合计50594.65元。在本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应于五日内支付给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西钦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局受理的申请人陈五老与江西钦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认定一案(修水县工伤认字〔2026〕第72号),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告知书》。请你司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请自上述文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交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逾期不提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视为对主体、事实等相关问题的认可,我局将作出认定决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九九路6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3办公室,电话:0792-7808695。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四川煜坤鑫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局受理的申请人黄进华与四川煜坤鑫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认定一案(修水县工伤认字〔2026〕第72号),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请你司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收到此决定书后,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可在60日内依法向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修水县人民法院或永修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九九路6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3办公室,电话:0792-7808695。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西钦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局受理的申请人张伟与江西钦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认定一案(修水县工伤认字〔2026〕第244号),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告知书》。请你司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请自上述文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交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逾期不提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视为对主体、事实等相关问题的认可,我局将作出认定决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九九路6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3办公室,电话:0792-7808695。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西耀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局受理的申请人许少斌与江西耀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认定一案(修水县工伤认字〔2025〕第268号),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请你司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收到此决定书后,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可在60日内依法向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修水县人民法院或永修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九九路6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3办公室,电话:0792-7808695。
禄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云南龙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财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禄劳人仲案(2026)91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禄劳人仲案(2026)91号裁决书,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正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16日在《工人日报》刊登的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依据生效的(2025)皖0504民初688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告中,现将“并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504执1151号执行裁定书”更正为“并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504执884号执行裁定书”。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