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接单即参保、接单有保障”
云南扎实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本报讯(记者黄榆)今年7月起,云南省正式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类行业平台纳入试点范围。试点推进两个多月,全省参保人数已经达到43.7万人,参保总单数超4.1亿单,完成职业伤害确认221人次,制度落地成效初步显现。
和传统工伤保险“绑定劳动关系、按人头按月参保”不同,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最大的制度突破,就是打破劳动关系门槛,实行平台企业全额承担费用,劳动者个人无需缴费、不用自主申报的模式,创新实现“接单即参保、接单有保障”。每产生一笔平台订单,同步生成一份保障,无论全职还是兼职,只要正在执行平台订单,保障便即时生效,精准适配新就业群体跨平台接单、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特点,破解了过去“有活干没保险,出事只能自己扛”的老大难问题。首批纳入试点的包含25家平台,后续符合条件的中小平台,将坚持“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经申请评估后分批纳入试点范围,持续扩大保障覆盖面。
职业伤害保障覆盖医疗救治、康复、伤残补助等多项待遇,发生伤害后,可按规定申领相关保障,待遇标准参照工伤保险目录执行。不少骑手、货运司机常年在路上奔波,风险高,但日常忙于跑单,对报案渠道、材料提交、待遇申领等流程并不熟悉,政策红利要落地,先要让劳动者听得懂、学得会。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联合大理州人社局,在大理开展“推进新职伤·保障新业态”主题宣传活动,探索“室内专题宣讲+户外政策游乐园”双线宣传模式,面向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同城货运从业者开展精准政策普及。
商业保险多为平台自愿购买,保障水平参差不齐。而职业伤害保障属于政策性制度保障,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一旦完成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者能够依法享受医疗救治、伤残相关待遇,有效化解事故之后家庭面临的经济风险。社保部门明确,平台不得借参保为由提高抽成,把缴费成本转嫁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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