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民终12797号
陈亚琴:本院受理上诉人华晨琪与被上诉人陈亚琴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民终12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寨县金禾农业体验有限公司、董金合:本院受理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金寨县金禾农业体验有限公司、董金合、肖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江店)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韦佩佩:原告镇江市禾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6)苏1112民初193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物业费876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2025年9月10日为1410元,之后的以8760元为基数,按照LPR计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镇江弘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接龙凯:原告章博文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6)苏1112民初103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1、被告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0099.22元;2、被告镇江弘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46898.18元;3、驳回原告其他诉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正兵:本院受理原告秦新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1112民初38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秦新民货款7300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正林:本院受理原告秦新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1112民初38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秦新民货款15720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93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93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驰宇:本院受理原告周金花与被告张驰宇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苏0213民初10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5580号
孟邦道: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畅通汽车租赁服务部与被告孟邦道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12月9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7338号
王照玲: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枼族服装店与被告王照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12月10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北沙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江平):我局受理你公司职工冉振兴个人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已作出,因向你公司邮寄送达相关文书无人签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鄂0800劳鉴﹝2026﹞00419号。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7-60358533。
宜昌市伍家岗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泽颜美容店:本委受理郑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宜伍劳人仲案字〔2026〕23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宜伍劳人仲决字〔2026〕23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在本裁决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资2103.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期满申请人不起诉的,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盐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河南露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熊永发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边劳人仲案[2026]11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回避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状、回避申请、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2月8日上午9时在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55号盐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无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无为市小甜茶奶茶店:本委受理孙芸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皖芜无劳人仲案〔2026〕54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30日15时在无为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无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芜湖固本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陶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芜经开劳人仲案〔2026〕492号)已办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裁决结果,现本委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决书,裁决如下: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资4541.17元。你方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芜湖市鸠江区龙山街道华山路99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楼202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美伦艺术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109MJ884440XJ)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15796187618。
杭州市萧山区美伦艺术培训中心
2026年10月23日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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