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公 告
姜秀婷:本院受理原告邢龙诉被告姜秀婷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吉0403民初1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曲贵才、李凤梅、曲思潼、曲展赫:本院受理原告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丽艳、曲贵才、李凤梅、曲思潼、曲展赫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吉0403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星链物流(昆明)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任磊诉你方因确认劳动关系等引发的劳动争议(穗南劳人仲案〔2026〕3187号),定于2026年11月3日16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初晴路19号晶荟广场1号楼2层)。因无法直接送达你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公告送达本案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等材料。你方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自然日)内到本委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未按时到庭,本委缺席审理。(立案庭电话:020-39911782,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初晴路19号晶荟广场1号楼2层)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公 示
按照国家及人社部有关文件规定,为有效维护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现将我区参保人员王*宝(公民身份证号:120102********0213)遗属待遇申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王*宝遗属待遇申领人:王*(公民身份证号:120102********4711)。
公示期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来电或来信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反映至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东分中心。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分中心将按规定办理后续相关业务。特此公示。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22-24237629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
公 告
天津乾首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我委于2026年9月3日作出关于你单位员工魏其友(身份证号:372432********3815)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定为因工致残九级。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该决定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公 告
内蒙古中和堂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申请人吴布凡(以下简称申请人)与你公司之间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6)鄂仲字第045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普通程序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质证认证表、权利义务告知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当事人地址送达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共十三件庭前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选定仲裁员期满后的第10日上午(2026年11月12日)8时40分在我委仲裁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仲裁大厦五层第一仲裁庭505室)不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成都川香美食品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的申请人贾亚强与你单位劳动合同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老劳人仲案字[2026]0094号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87129.19元;三、驳回其他仲裁请求。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三楼劳动人事争议办公室)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洛阳市老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津(河东)社保退告字[2026]第8号
李彦霞: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第七条、《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等文件规定。经核查,您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120104********0045)2013年8月至2021年3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80136.91元,大写:壹拾捌万零壹佰叁拾陆元玖角壹分。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东分中心领取缴费单据,办理相关业务并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等规定直接从参保人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尹老师 马老师
电话:022-2423762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八纬路与十经路交口)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东分中心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安人社监罚告〔2026〕012号
贾利岗(公民身份证号码:4105041987****2012):2026年2月12日,本机关对你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你单位、建设单位福建青拓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河南嵩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阳万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多方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查实你单位存在:1、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2、拖欠工人工资行为。2026年5月18日,本机关向你单位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安人社监令〔2026〕014号),责令其在收到改正指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一、向福安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提供真实的欠薪工资表并对编造虚假事实的情况作出解释说明。二、结算并付清拖欠所有工人的工资,并以书面形式将改正情况报告福安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5月23日,该文书由家人签收。截至2026年7月17日,你单位未向本机关提供任何证据材料。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结合《福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61号。经研究,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本机关于2026年8月28日对你身份证住址邮寄送达告知书,9月4日因无人签收导致退回,现对本告知书进行公告送达。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8日
公 告
福鼎市诚志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高波与你单位有关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于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鼎劳人仲案字〔2026〕第276号案件的《裁决书》。限你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9号住建局大楼二层)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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