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夏汉平(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小金柴后寮004号):本院受理原告胡光伟与被告夏汉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328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于2026年12月3日下午15时在油竹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魏军艺(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吴岸村松坑28号):本院受理原告陈大钊与被告魏军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332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于2026年12月3日下午16时在油竹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宋防先:原告瑞安市萨日朗鞋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宋防先、王言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2299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9355号之一
孔凡辉:原告瑞安市冠森鞋业有限公司与诉被告欧阳贵强、孔凡辉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935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玉波:本院受理的原告瑞安市玉明粉塑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玉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98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先彪:本院受理原告张群诉被告张先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623民初6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张先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群借款本金4000元;二、被告张先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群资金占用利息(以4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4月3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计算至全部借款本金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张群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保全费60元,由被告张先彪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杭州宁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余路武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5)5177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杭州佳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佳乐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5)5687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信念未来(杭州)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可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5)6363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杭州佳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冯云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5)6980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绍兴吉兔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施勇深与被申请人绍兴吉兔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绍仲字第0811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15楼,联系电话:0575-88615133。
宿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汉糖(安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与汉糖(安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宿仲字第136号案件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举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法律文书,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至宿州仲裁委领取,若未领取期满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若你方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未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本案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宿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宿州国富实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宿州国富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宿仲字第150号案件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举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法律文书,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至宿州仲裁委领取,若未领取期满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若你方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未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本案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神华联合建设有限公司:由我局受理的顾望虎与你公司工伤一案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意见,因用工主体变更,赣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6年8月4日对被鉴定人顾望虎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书》(赣市劳动鉴2024年2348号)中将用人单位“江西省虔安电力有限公司”变更为“神华联合建设有限公司”作出《更正说明》。如你公司对本《更正说明》不服,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后的15日内可向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请你公司及时来我局领取《更正说明》,逾期不领和逾期不申请再次鉴定的,本鉴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发生法律效力。
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的
注销公告
武义县柳城畲族镇老年人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7233076499636,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债务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清算组电话:0579-89096322。
武义县柳城畲族镇老年人协会
2026年8月28日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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