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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6年08月26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6年08月26日 02版)

公 告

崔元俊:本院受理原告刘连凤诉被告崔元俊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互联网法庭开庭审判,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九江里卢科技有限公司:本局受理李万桂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公司于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106室

联系人:欧先生 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0-86605256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209号之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

公 告

九江安舟工程有限公司:本局受理张金强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公司于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106室

联系人:欧先生 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0-86605256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209号之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

公 告

东莞市康琪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局受理张英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公司于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工伤窗口

联系人:黄小姐 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0-85547633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

公 告

佛山市诺帝玛厨卫有限公司:本局受理谭振伟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公司于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工伤窗口

联系人:黄小姐 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0-85547633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

公 告

淮安市开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局受理张文忠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607091606919383,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公司于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

联系人:黄先生 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0-85701034

联系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俊景路12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

公 告

梁美诗:本委受理申请人广州易之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穗埔劳人仲案〔2026〕3153号),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本委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本案全部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 告

湖南南方城墙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余申洲诉你司及中育数据(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国育信息安全技术(广州)有限公司、国育信创(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埔劳人仲案〔2026〕4917号),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仲裁须知、举证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三十天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1楼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 告

长春科龙节能墙体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吴万权(身份证号:522230********0432)于2026年5月15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6年8月17日作出了编号为S11201912026

0627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经审查,吴万权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四条(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决定书(即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天津好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员工吴兴梅(身份证号:37092319*******582)于2026年7月22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6年8月5日受理,并制作编号为S1120107

20260695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宝策大厦一楼14号窗口

联系人:工伤科

电话:022-6627092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

宝平税务所公告

好拼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224MA06Y10C90):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津宝税宝费催〔2026〕151号),请你单位及时到我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30号]签收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召回公告

尊敬的消费者您好:我厂生产的1000克袋装粉条,包装袋是红绿白彩格图形,生产批次2025年10月2日。在风险监测抽查中红薯淀粉源性成分未检出,特面向全国发出召回。消费者凭有效凭证到经销商处调换。

联系人:杨大国 13939963081

厂址:河南省汝州市庙下镇长张村

河南云里香粉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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