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留鸿林(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龙叶50号):原告季崇微与被告留鸿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248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季灵峰(户籍住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季宅乡皇山村74号):本院受理原告陈永忠与被告季灵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3260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6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6)苏0412民初7339号
林其文:本院受理原告储中军与被告林其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73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624号
东莞市耀彩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温凤琼、李耀才:本院受理的原告泽瑞万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耀彩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温凤琼、李耀才保理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624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3297号
秦玉亮:本院受理原告戴其远与被告秦玉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1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3190号
王丽君: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浙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丽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23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芜湖市镜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尚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史录霞诉安徽尚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2026]镜劳人仲第760号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0月23日下午3时在本委仲裁审理庭(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3号113室)开庭审理上述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杭州雅惠食品有限公司、邬巧绒:本委受理申请人浙江昊旺食品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2025)绍仲字第1081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绍仲字第1081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楼;本委新昌工作站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中路212号新昌县社会治理中心;联系电话:0575-86621722。
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邵阳鹿其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现已裁决邓和平诉你单位工伤待遇争议案件(邵市劳人仲案字〔2026〕第89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邵市劳人仲案字〔2026〕第8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签收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办公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6号邵阳市政府1栋4楼。联系电话:0739-5318209。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邵东市和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局于2026年8月3日受理熊气明的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南人社工伤受字[2026]第250号,我局于当日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贵公司邮寄《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南人社工伤举字[2026]第250号,贵公司未签收。现通过《工人日报》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南人社工伤举字[2026]第250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贵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我局提交举证材料,如贵单位拒不举证的,我局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联系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799号,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9室,联系电话:0791-85721660。
金华仲裁委员会公告
曹智(公民身份号码:2102***********913):申请人义乌市吾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2026金裁经字第359号)一案,本会业已受理。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有关仲裁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不提交答辩或选定仲裁员的,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并不影响案件审理。本案定于2026年10月22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庭审,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本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99号社会治理中心。电话:0579-85546439。
公 告
任丘市洪创餐具消毒服务处:由于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我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任人社劳监询字〔2026〕第2037号的要求报送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书面材料,依法接受调查询问,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任人社劳监改通字〔2026〕第2057号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我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询问,并提供相关材料。特此公告。
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中铂臣慕建筑工程(山东)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李民(身份证号:220123********2811)于2026年7月29日向我委提出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因你单位拒不出具停工留薪期,我委于2026年8月11日依据《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作出编号为S112019920260024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在邮寄、直接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中新天津生态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