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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6年08月15日 星期一

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起施行

《工人日报》(2026年08月15日 01版)

本报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罗筱晓) 8月15日是第4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8月15日起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法典化时代。

生态环境法典通过对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法治遵循。

今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法典共5编、1242条,是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等的“集大成者”,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

生态环境法典回应群众和企业的关切期盼。加强餐饮油烟排放控制、工业噪声管控、社会生活噪声治理、恶臭排放监管等,对光污染防治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法典对排污权、碳排放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等交易制度作出系统规定,引导激励企业主动减污降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健康发展,促进企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有效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解决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衔接适用问题。生态环境部系统开展相关文件清理和制修订,对17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按照法条规定,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10部法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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