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2破68号之一
本院于2026年7月28日裁定受理浙江驰力汽车制动装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嘉瑞成(永嘉)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6年9月11日前,向浙江驰力汽车制动装置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浙江省永嘉县阳光大道46号科信大厦16楼;联系人:章舒梦、胡溢持;联系电话:13456055566、13958827228)。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2破69号之一
本院于2026年7月28日裁定受理雷邦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嘉瑞成(永嘉)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6年9月11日前,向雷邦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浙江省永嘉县阳光大道46号科信大厦16楼;联系人:章舒梦、胡溢持;联系电话:13456055566、13958827228)。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0203破58号
2023年12月22日,本院裁定受理宁波三只老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担任宁波三只老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查明,宁波三只老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财产扣除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可供分配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宁波三只老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财产已经分配完毕,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6年7月30日裁定终结宁波三只老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0203破58号
2023年12月22日,本院根据债权人瞿金春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三只老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担任宁波三只老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查明,宁波三只老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负债总额为1817966.44元,经管理人调查、处置后,可供清偿的财产总额为1601691.46元,另已产生破产费用146429元。本院认为,宁波三只老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况,依法应当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6年7月29日裁定宣告宁波三只老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225破23号之二
2025年7月31日,本院根据债权人象山港浦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九洲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现报告称,宁波九洲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本院认为,宁波九洲食品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6年7月27日裁定终结宁波九洲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津生]劳监改字[2026]第022-1号
被限期整改人:中宏永鼎(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郭建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7JJUX4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五道交口东北侧颐景公寓7-2-201房间(锦程(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2020355号)
一.认定的事实: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拖欠张会臣39680元、张克生12240元、姜占云27220元、郭建利18000元工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二.整改指令依据、改正内容和期限: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支付张会臣39680元、张克生12240元、姜占云27220元、郭建利18000元的工资。现要求你公司在本整改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凭证以书面形式报告。(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与中泰大道交口中新友好图书馆B5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电话:022-66328591、联系人:邵玉奇)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
中新生态城人社局
公 告
安徽怀智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徐州翰莱服务外包有限公司、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逯晓婷与你们(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邯开劳仲案字[2026]110号”的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请你们(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开庭通知书(本委地址:邯郸经开区和谐大街与美的路西南角,电话:0310-5707757),逾期则视为送达。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限期整改指令书公告
四川源博泰劳务有限公司: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管理局限期整改指令书》(大高社监令字第〔2026166〕号)。经依法监察,发现你单位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未支付王全玉、刘保红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8月18日期间的工资共计18570元。(详见询问笔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达整改指令如下:限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王全玉、刘保红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8月18日期间的工资共计18570元。你单位应认真执行上述指令,要按本指令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把整改情况和相关凭证于2026年7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局。逾期不整改或不按期限报送相关材料,将按有关规定,对你单位予以处理、处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长征 王洋
联系电话:0411-84796963
邮编:116000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高能街88-1号505室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管理局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告
我单位已于2026年6月24日依法对下列当事人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26年6月30日至7月30日期间登报公告(已满30日,视为送达),当事人未履行上述决定,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五十四条之规定,对其下达催告通知书。限下列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收到本催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我单位提出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法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1.重庆仕缘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MA60KA2E1
U):你单位渝DU5838于2026年2月3日23时4分在沙坪非现场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可分载物品的重量超限)(4轴车,车货总质量70.6吨)行为。处罚金额19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渝112交执罚〔2026〕0084。
2.徐州徐工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DFXPRM4Y):你单位渝A01178D于2026年1月29日15时36分在两江大道非现场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可分载物品的重量超限)(4轴车,车货总质量43.05吨)行为。处罚金额6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渝112交执罚〔2026〕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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