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公 告
王贺、韩宗艺:本院受理原告马云杉诉被告王微、韩若汐、王贺、韩宗艺确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卢丙武:本院受理原告孙克诉被告卢丙武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吉0403民初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3982号
蔡发营:本院受理原告刘亚冰与被告蔡发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3790号
孙会勤:本院受理原告张国锋与被告孙会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淮之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涉嫌拖欠工人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劳动用工情况。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新乡市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通知书(新凤人社询字[2026]第43号):限你在3日内提供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我局地址:新乡市凤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13房间、电话0373-3808011)特此公告。
新乡市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
公 告
河南中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4月13日王强(公民身份号码:5002211986****1739)向本委提交他本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本委于2026年5月22日作出了《初次鉴定结论书》(合川劳初鉴字〔2026〕286号),鉴定结论为“伤残拾级,无生活自理障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初次鉴定结论书》(合川劳初鉴字〔2026〕286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自本结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
公 告
福建黄金码头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南安福瑞祥珠宝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郑小骄与被申请人福建黄金码头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南安福瑞祥珠宝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赔偿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南劳人仲案字〔2026〕第468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一、被申请人福建黄金码头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南安福瑞祥珠宝有限公司应共同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郑小骄在职期间未结清的工资及季度奖金人民币13027.66元,该款项应于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清楚。二、驳回申请人郑小骄支付春节双薪的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你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事项为:被申请人福建黄金码头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南安福瑞祥珠宝有限公司应共同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郑小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00952.64元、未休年休假工资4641.50元、加班费2130.29元、登报公告费180元,上述款项合计人民币107904.43元,该款项应于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清楚。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95-68902088
南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福建弘文木材组件加工有限公司:一、本委受理申请人潘利铭、徐秀凤与被申请人福建弘文木材组件加工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南劳人仲案字〔2026〕第520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被申请人福建弘文木材组件加工有限公司应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潘利铭2025年8月30日到2025年11月30日期间未结清工资20100元;被申请人福建弘文木材组件加工有限公司应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徐秀凤2025年8月30日到2025年11月30日期间未结清工资18700元,上述款项应于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清楚。二、被申请人福建弘文木材组件加工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潘利铭、徐秀凤登报公告费人民币180元。该款项应于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清楚。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你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95-86299020
南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古蔺县兰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唐大友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泸江区劳人仲案〔2026〕444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9月18日下午14时40分在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4室),联系电话:0830-3102774,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河南信小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局于2026年7月20日受理了靳向玲(身份证号:4114261977****8023)工伤认定申请,其于2025年3月19日23时20分左右,驾驶电动车下班途中,行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文苑南路交叉口西2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因邮寄、现场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豫(郑)工伤受字〔2026〕1330730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豫(郑)工伤举证字〔2026〕1330730号郑州市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20日内,期满不举证的,本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特此公告。
郑州市郑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召回公告
尊敬的消费者:我公司2025年12月1日生产的火锅川粉(干粉条类)商标∶高铭,规格型号∶计量称重。在风险监测抽检中,因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现面向全国范围内实施主动召回。请各销售商积极配合,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本公司或销售商处要求退换货,维护合法权益。
联系人:李建平 电话:16696916888
厂址:河南省汝州市庙下镇薛庄村
河南高铭实业有限公司
太平洋人寿以下执业证挂失:
陈海玲02000237170080002018016307
董俊华00001537170000002019005936
高书环00001537170000002019065105
任甲果000015371700000020200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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