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付保:本院受理的原告瑞安市佳睦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与被告付保、颜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颜娜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之礼:本院受理原告徐玉诉被告张之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623民初85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张之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玉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其中2008年4月10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以借款本金4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至借款清偿之日的利息,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12%计算)。二、驳回原告徐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92元,由被告张之礼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偿还决定
〔2026〕005号
南通谷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鑫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胡国成于2019年5月8日发生事故,后于2020年1月19日被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9]B000第214号)。因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我中心已于2026年4月8日向你单位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通工保催〔2026〕009号),但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我中心已依法先行支付合计人民币800673.4元。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63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13、14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单位在10日内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应由你单位承担。如对我中心追偿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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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偿还决定
〔2026〕004号
南通莱高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秦建芳于2022年5月28日发生事故,后于2023年5月6日被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苏0612工认〔2023〕700号)。因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我中心已于2025年12月15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通工保催[2025]022号),但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我中心已依法先行支付合计人民币108955.9元。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63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13、14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单位在10日内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应由你单位承担。如对我中心追偿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偿还决定
〔2026〕006号
南通莱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王灯亮于2023年3月26日发生事故,后于2023年11月24日被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苏0582工认〔2023〕3928号)。因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我中心已于2026年3月31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通工保催〔2026〕006号),但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我中心已依法先行支付合计人民币10764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63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13、14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单位在10日内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应由你单位承担。如对我中心追偿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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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偿还决定
〔2026〕008号
南通百城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韦永开于2023年6月28日发生事故,2024年2月4日被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认定为工伤(2024(ST)第4号)。因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我中心已于已于2026年3月19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通工保催[2025]025号),但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我中心已依法先行支付合计人民币51918.92元。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63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13、14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单位在10日内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应由你单位承担。如对我中心追偿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偿还决定
〔2026〕009号
南通大信建材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周如宝于2022年11月29日发生事故,后于2023年4月21日被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苏0613工认〔2023〕606号)。因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我中心已于2026年3月19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通工保催〔2026〕002号),但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我中心已依法先行支付合计人民币13500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63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13、14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单位在10日内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应由你单位承担。如对我中心追偿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
通工保催〔2026〕015号
南通嘉尔美家居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李俊伟于2023年6月25日发生事故,后于2023年11月10日被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苏0613工认〔2023〕1828号)。因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现该职工向我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4000元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10000元,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我中心。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不良诚信记录由你单位承担。我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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