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作品选粹】新公司放“鸽子”,求职者损失谁来赔?
《工人日报》(2026年07月23日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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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新公司录用通知后,求职者果断辞去原有工作。不料,新公司却突然放“鸽子”,“撤回”了录用通知。求职者因此蒙受的损失,谁来赔?不久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法院提醒,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具有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强制缔约。(本报记者 陈丹丹 付子晴)
整理 曹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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