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义鸿:本院受理原告周正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1、判令你支付原告货款29000元及利息4229元,合计33229元;2、诉讼费由你负担。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矛调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光明:本院受理原告丁少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12民初59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丁少刚货款144616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24元,由你负担。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炅:本院受理原告王黎晓与被告刘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38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王黎晓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420元,由原告王黎晓负担。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朱世号:本院受理原告孙强与被告朱世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2608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庆文:本院受理原告林其选与被告赵庆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3594号判决书。本院裁定:本案按原告林其选撤回起诉处理。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420元,合计445元,由原告林其选负担。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9372号
众安车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诉被告卢国栋、付晓钗,众安车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8月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8936号
周景发: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司曼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景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8月5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8234号
肖鸿章:本院受理原告葛体庆诉被告肖鸿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8月6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7656号
谭利:本院受理原告蔡万东诉被告张波、谭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8月6日15时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7537号
宿迁明海箱包有限公司、王爱明: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鑫明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诉被告宿迁明海箱包有限公司、王爱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8月6日15时2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7568号
瑞安市远翔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方凡雪:本院受理原告龚武喜诉被告瑞安市远翔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方凡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8月5日9时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倩:本院受理原告何理游与被告刘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2926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黑龙江省正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天易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黑龙江省正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436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送达之日即生效。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洛阳市人才赋能服务有限公司:本局于2026年5月22日受理刘爱英的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南人社工伤受字[2026]第158号,我局于当日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贵公司邮寄《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南人社工伤举字[2026]第158号,贵公司未签收。现通过工人日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南人社工伤举字[2026]第158号。本公告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贵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我局提交举证材料,如贵单位拒不举证的,我局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799号,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9室,电话:0791-85721660。
申报债权债务的注销公告
岱山县高亭镇小画家幼儿园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债务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清算组电话:0580-4476019。
注销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因登记成立后从未开展业务活动,经请示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同意注销常州市金坛区和明低视力康复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20413MJ649141X2)。请与我组织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前来联系处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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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和明低视力康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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