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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6年05月30日 星期一

疲劳驾驶认定新规不再“只看驾驶时长”

《工人日报》(2026年05月30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陈丹丹)记者近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共安全行业推荐性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以下简称《认定规则》)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据悉,依据原认定规则,“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则认定为疲劳驾驶。新规打破“只看驾驶时长”的局限性,以“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判定驾驶员是否为疲劳驾驶。

关于制定《认定规则》的目的和相应适用范围,标准起草负责人对外表示,驾驶人在身体疲劳状态下驾驶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但事发时驾驶人是否处于疲劳状态,认定较为困难。为准确认定事故原因,规范事故中疲劳驾驶调查认定工作,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了《认定规则》,用于交通事故调查。《认定规则》明确了关于客运机动车驾驶人认定疲劳驾驶的两种情形,即“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以及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标准起草负责人介绍,这两种情形是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确定,“经向交通运输部确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及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即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经营活动的驾驶员和车辆等,不涉及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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