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26年05月28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6年05月28日 02版)

公 告

烟台中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机关受理你单位涉嫌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一案,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烟开人社监询通[2026]55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你单位立即派员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1份、单位职工名册1份、劳动合同签订资料、人力资源许可证、单位2026年1月份至今发布的人力资源招聘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到本机关(烟台开发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裙楼102室)接受询问。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有效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特此公告送达。未按本通知书要求接受询问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本机关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 告

山东宏信铝业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杜志祥投诉你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一案,因直接送达未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朐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欠缴医疗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临医险核告【2026】第017号),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中心(临朐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北区医保中心参保登记科,联系电话:0536-6709765)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临朐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山东宏信铝业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夏永军投诉你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一案,因直接送达未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朐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欠缴医疗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临医险核告【2026】第015号),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中心(临朐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北区医保中心参保登记科,联系电话:0536-6709765)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临朐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山东宏信铝业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付刚投诉你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一案,因直接送达未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朐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欠缴医疗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临医险核告【2026】第016号),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中心(临朐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北区医保中心参保登记科,联系电话:0536-6709765)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临朐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公 告

邢利凯:你(单位)在位于兰山区枣园镇沂蒙路与白新线交汇西100米路北建设的陶庄高铁北府(高铁佳园)7#-9#、11#-14#楼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七十三条的规定,并结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3700000217641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10月23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兰综执行处字[2023]YS-005-1号),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邢利凯处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180323.32元(大写:壹拾捌万叁佰贰拾叁元叁角贰分)。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5月10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兰综执强催字[2023]YS-005-1号):对邢利凯处罚款¥180323.32元,加处罚款¥180323.32元,合计¥360646.64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零陆佰肆拾陆元陆角肆分)。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方式不能送达,现依法将《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收到本《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后十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8日

 

公 告

邢利凯:你(单位)在位于兰山区枣园镇沂蒙路与白新线交汇西北角建设的陶庄高铁北府5#、6#、16#-19#、沿街楼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七十三条的规定,并结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3700000217641的规定,裁量阶次属于“较重”,我局于2025年10月23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兰综执行处字[2023]YS-004-1号),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邢利凯处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197339.38元(大写:壹拾玖万柒仟叁佰叁拾玖元叁角捌分)。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5月10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兰综执强催字[2023]YS-004-1号):对邢利凯处罚款¥197339.38元,加处罚款¥197339.38元,合计¥394678.76(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肆仟陆佰柒拾捌元柒角陆分)。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方式不能送达,现依法将《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收到本《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后十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8日

 

告知函

济南智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贵单位承租长清区徕福新居公租房房源:15号楼3单元201室、15号楼3单元204室、22号楼2单元802室,截至目前尚欠缴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物业费共计1089.65元(人民币壹仟零捌拾玖元陆角伍分)。自2026年2月28日起,贵单位已无工作人员对接相关事宜,长期处于失联状态。依据《济南长清区徕福新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相关约定,现正式函告:请贵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足额缴清上述拖欠物业费。若逾期仍未完成缴纳,我方将直接从房屋押金中抵扣所欠费用,同时依规办理房屋腾退手续。

济南市舜民房产服务有限公司芙蓉路分公司徕福新居公租房运营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8日

 

告知函

北京阜康仁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贵单位承租长清区徕福新居公租房:19号楼2单元601室、7号楼2单元302室。截至目前,拖欠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费用:房屋租金723.27元(人民币柒佰贰拾叁元贰角柒分)、物业费272.40元(人民币贰佰柒拾贰元肆角整)、两项合计995.67元(人民币玖佰玖拾伍元陆角柒分)。自2026年2月28日后,贵单位无人员对接相关事务,现已处于失联状态。依据《济南长清区徕福新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相关约定,现正式函告:请贵单位于2026年5月29日前足额缴清上述拖欠物业费。若逾期仍未完成缴纳,我方将直接从房屋押金中抵扣所欠费用,同时依规办理房屋腾退手续。特此函告。

济南市舜民房产服务有限公司芙蓉路分公司徕福新居公租房运营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8日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山东艺国贸易有限公司、日照市源亿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隆迪纺织有限公司、日照金谷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日照金梦园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王继勉、王翠珍、王世祥、宋代文、尹冬梅、王小波、王婷婷、张开森、范丽莉、李德强、孙晓楠、刘芹、孔庆敬、王纪志、李翠香等债务人:海南蓝悦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与山东中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海南蓝悦控股有限公司将基于(2016)鲁11民初351号、(2017)鲁11民初107号民事判决书所享有的对山东艺国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山东中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蓝悦控股有限公司现向上述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请上述债务人知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并尽快向山东中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歇业、吊销、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债务由其他主体承继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

海南蓝悦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