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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6年05月22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6年05月22日 06版)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4830号

张亚楠:本院受理原告杨正腊与被告蔡明超、浙江银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张亚楠、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6年7月1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701号

阮竹莉(NGUYEN TRUC LY)女,护照号码:PO3723669:本院受理原告李斌帆与被告阮竹莉(NGUYEN TRUC LY)离婚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07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李斌帆与被告阮竹莉(NGUYEN TRUC LY)离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由原告李斌帆负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上诉期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255号

陈金缘(TRAN KIM DUYEN)女,护照号码:P03357933:本院受理原告李后静诉陈金缘(TRAN KIM DUYEN)离婚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02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李后静与被告陈金缘(TRAN KIM DUYEN)离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由原告李后静负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上诉期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2603号

金志敏: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昆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中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金志敏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追加第三人通知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8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4059号

王志伟:本院受理林晓玲诉王志伟、王爱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6年7月16日9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2952号

金志敏: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昆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中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金志敏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8日15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785号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冉莹与被告张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1785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无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无为市天使体育健身会馆:本委受理李振宇诉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皖芜无劳人仲案〔2026〕283号),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30日9时在无为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无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关于送达刘海涛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苏州攸信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刘海涛于2026年3月30日向我局提出刘海涛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6年3月30日依法受理,2026年5月12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金义工决[2026]01987),认定刘海涛所受伤害为工伤。因我局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决定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金义工决[2026]01987)。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次公告期限为十日,公告期限届满,本决定书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一楼2号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电话:0579-85435319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2日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西省同合建设有限公司:周淑芬于2026年4月30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局当日依法受理。本局已向你单位注册地址邮寄送达《工伤认定告知书》,因你单位电话均联系不上无人签收被退回,现公告送达。周淑芬于2025年5月27日晚上21时30分许,在你单位承建的都昌县刘家山智慧科创园EPC公寓楼项目工地道路上清理杂土清洗路面时不慎被一辆三轮车撞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请自公告送达之日起7日内对周淑芬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举证,逾期举证或不举证,本局将根据周淑芬提供及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认定结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我局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万里大道。联系电话:0792-5223932。

咸宁市咸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 告

咸宁悉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穆晓峰(身份号码:5105221984****0270)与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2MA493WKU9J)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要求你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和拖欠工资,现已依法裁决。因本委通过电话、邮寄、实地送达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你公司,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方式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咸安劳人仲裁字〔2026〕101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715-8319559;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10-2号,咸安区综治中心3楼305办公室。

注销公告

林口县残疾人家政服务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31025MJ4508089C)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林口县残疾人家政服务协会

以下证件挂失

丰城市亿莱雅鞋业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编号:3609810587636,声明作废。

景东县郭军机械租赁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823MACA8EQ56C)遗失公章,编号:5327006032294,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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