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凌秀祖(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海口镇田铺村东坑2号):本院受理原告林卫玲与被告凌秀祖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214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6年7月2日下午15时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谢树玲(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海口镇东江村梅树滩8号):本院受理原告徐志香与被告谢树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203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6年8月19日9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晓(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东源镇后降村外章1号):原告夏秀静与被告陈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87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1468号
孙晓晴:本院受理原告叶一阳与孙晓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214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3259号
徐俊:本院受理原告华晨兴与被告瑞安五洲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徐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华晨兴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华晨兴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4752号
葛帅华: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畅通汽车租赁服务部与被告葛帅华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6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166号
汤云平、上海众昌建筑中心、胡丽容、姚天佑(监护人:胡丽容):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黄议强、温州清泉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汤云平、上海众昌建筑中心、胡丽容、姚天奇、姚天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6039号
蔡荣雄:本院受理原告俞薇薇与马可瑞、蔡荣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620号之一
刘言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刘言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逸帆:本院受理的原告项颂颖与被告郑逸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本院判决,现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项颂颖民事上诉状。该上诉状诉请:1.依法撤销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浙0381民初19705号民事判决;2.依法判令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绍兴市栖屿时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杨福安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绍仲字第0941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楼,联系电话:0575-88615322。
兰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甘肃御华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平财与被申请人甘肃御华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兰仲字〔2025〕第2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兰仲裁字〔2025〕第25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会签收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北知安建设有限公司(张金凤):我局受理张仁刚个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为保证你公司举证权利,向你公司注册地址多次邮寄法律文书,但你均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7-60358535。
盐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文山州和信学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马永优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盐劳人仲案字〔2026〕129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盐劳人仲案字〔2026〕12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由被申请人文山州和信学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人马永优支付拖欠的工资8982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指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五指山通什香福来麻辣烫店:本委受理王凡诉五指山通什香福来麻辣烫店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五劳人仲裁字〔2025〕第129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五指山市理文路1号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公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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