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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6年05月13日 星期一

先收价款再分次提供服务咋纳税?

专家:应全额一次性申报纳税

《工人日报》(2026年05月13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周怿)近日,贵州、山东、重庆、宁夏、安徽五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5起教育培训行业涉税违法案件,涉案企业通过不按规定申报、隐匿收入、私户收款等方式偷逃税款,受到法律严惩。教育培训、物业服务、美容美发、健身康养等行业普遍采用先收款再分期、分次提供服务的模式开展经营,这类预收款应该如何缴税?西南政法大学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廖明月表示,按照今年起实施的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应全额一次性申报纳税。

“以前,部分企业在收取储值充值款项后,往往会将预收款收入分摊到整个服务周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廖明月表示,在教育培训、物业服务、美容美发、健身康养等行业实际经营活动中,“卷钱跑路”“收款不退”等乱象时有发生。因此,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亟待进一步规范。

“2026年起,随着增值税法实施,预付式消费市场将得到有效规范。”廖明月介绍,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据此,财政部、税务总局又制发配套制度《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细化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针对教育培训、物业服务、美容美发、健身康养等行业常因消费者退卡、课程中止或企业经营异常导致预收款退款的情况,廖明月介绍,增值税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已作出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中止、退回等情形时,可在退款当期扣减销售额。“这既充分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也进一步统一了服务类预收款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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