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忌:本院受理(2026)苏1112民初1953号原告吕夏雨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劳务费47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宝堰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国华: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新震钢材经营部与被告王国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639号判决书。本院裁定: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本案受理费262.5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420元,合计682.5元,由原告瑞安市新震钢材经营部负担。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承绿:本院受理原告傅景州与被告陈承绿、陈西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200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准许原告傅景州撤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公告费420元,由原告傅景州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立友:本院受理原告庄顺文与被告李立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212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邦富: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天强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胡邦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20063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周华、张晶晶: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天强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华、张晶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20018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璋:本院受理原告娄天豪与被告杨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1485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安徽天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劲,注册地址:安徽省岳西县天堂镇南园大道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86662158094:我局受理余冰、储诚兵等41人投诉,你司在岳西县清泉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标项目中拖欠员工工资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岳人社监罚告〔2026〕27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岳人社监听告〔2026〕27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岳人社监理告〔2026〕27号)公告送达与你公司,请你司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未领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储松柏 李永波
联系电话:0556-2175249
联系地址:安徽省岳西县政务中心大楼1115办
债权转让通知书
安徽海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我公司与龚爱平在2025年9月1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对贵公司所享有的由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4)赣0111民初67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认的全部债权,于2025年9月10日起转让给龚爱平。请贵单位将该债权款项支付给龚爱平。
江西省瑞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注销公告
林口县特种养殖专业技术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31025MJ4507561N)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林口县特种养殖专业技术协会
注销公告
凤城市白旗镇公益性公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682MJ32112167)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理事会决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申请注销登记。请与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的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组申请处理债权债务,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注销公告
凤城市赛马镇新星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600MJ31948314)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组申请处理债权债务,逾期者视为放弃权利。联系人:赫艳琴,电话:13194154126。
注销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东方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782332954927Q)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相关债权债务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赣州市南康区东方幼儿园申请债务债权,于公告之日起45日后仍未前来申报债权债务的视为放弃。
赣州市南康区东方幼儿园
注销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向阳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7825711704097)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相关债权债务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赣州市南康区向阳幼儿园申请债务债权,于公告之日起45日后仍未前来申报债权债务的视为放弃。
赣州市南康区向阳幼儿园
注销清算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长洛乡志愿者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60721MJD076737C)拟向赣县区行政审批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负责人赖宪财,电话13879726484。请相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赣州市赣县区长洛乡志愿者协会
以下证件挂失
江西省余江县第一中学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江西省余江县第一中学遗失吴金川法人章,声明作废。
江西省余江县第一中学遗失财务专用章(财务章名称为余江一中优质高中),声明作废。
宜丰官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账号:36050182085000001120,核准号: J4318000768501,声明作废。
石渠县委组织部工会委员会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6823000071601,账号:58310104000961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石渠县支行,声明作废。
遂宁博凯中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陇南第一分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02MAKBWNK832,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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