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打赏限额功能、不得向8岁以下儿童开放
网络直播打赏有了新规范
《工人日报》(2026年04月14日 01版)
本报北京4月13日电(记者杨召奎)记者今天获悉,中央网信办秘书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网站平台不得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8周岁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向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对发现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应进行必要的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通知要求,提供打赏限额功能。对用户首次进行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主动提供打赏限额设置服务,允许用户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最高金额。用户放弃限额设置或修改其设置的限额,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
通知还要求,规范打赏金额排名,未经用户同意,网站平台不得公开展示用户充值打赏、购买礼物等消费统计数据。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或对用户进行排名。同时,网站平台应加强打赏互动审核,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通过打赏返现、自我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打赏,不得为打赏用户设置特殊保护权限,避免干扰网络直播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