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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一

【市场观潮】企业推行带薪春假未尝不是一种增效

王凤仪
《工人日报》(2026年03月31日 07版)

近日,江苏苏州一家企业的全体员工将享受4月1日至3日三天带薪春假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不少人纷纷表示“羡慕”。据媒体报道,这家位于昆山的机电设备公司表示,带薪春假是在职工年休假之外新设的,前后不调休。这意味着,该公司员工可享受和清明假期连休的六天假期。

春假通常指学校为学生安排的春季假期,初衷多是希望学生能亲近自然、参与社会实践,缓解学习压力,但在具体执行上,常面临“孩子休假,家长不休”的现实困境,家长不放心孩子自己出远门踏青,常常还需要请人带孩子,春假的价值被削减。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江苏省从今年开始执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省内13个设区市均已就落实职工带薪休假以及衔接中小学春秋假事项发出倡议书。春假亦是提振消费、带动假期错峰出行的良策。该企业推行三天带薪春假,既响应了政府的号召,也从员工的实际需求出发,为家长带孩子仔细瞧瞧春天、行万里路、亲近接触大自然提供了条件,真正做到了把员工的心上事当事儿办。

“大人的春天,也值得被认真对待。”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员工的身份是多重的。他们是公司的员工,是孩子的父母,也可以只是自己。春光明媚,春意正浓,有多少人曾在工作时透过窗户羡慕那些能为美景驻足的人。当繁杂的工作与琐碎的事务挤压太多个人空间时,一段空闲且不受打扰的假期就显得尤为需要。

越来越多人在找工作时关心企业文化与氛围,当个体休息权受到企业重视,说明这家企业更具人情味,有利于吸引更多人才加入,而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也会更强,工作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形成良性循环。企业推行带薪春假,无疑是对企业文化的最好宣传。

反观部分企业,不同意员工的年假申请,要求大型节假日前后不允许请假,不批准员工的正当事假理由。这不仅寒了员工的心,还无形之间营造了紧绷的工作环境,不利于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截至目前,多地鼓励“学生放春秋假,家长同步休”。浙江省支持职工将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周末调休、补休相结合,形成组合假期;安徽合肥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带薪休假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错峰休假、调休补休等措施,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休假需求。更多的企业正在响应政府的号召,安排带薪春假。

人才是第一资源,休息是为了更好地生活,高效率工作则是更好地生活的一种表现形式。企业不必拿工作时间看待员工的工作效率,而是该以工作成绩为核心标准,适度放假未尝不是一种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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