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浙江壹贰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纬二路399号深国际综合物流港A2办公楼(12幢)五层B区127室):本院受理原告黄俊杰与被告浙江壹贰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樟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1121民初36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文书来本院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6年3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林军(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康畈校园巷3号):原告徐军微与被告林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4588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顾亮亮(户籍住址安徽省五河县头铺镇薛林村薛咀君庄队142号):本院受理原告青田欣望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顾亮亮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29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6年3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董旭明(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中滩路5号院21号楼2单元19号):本院受理原告陈五彪与被告董旭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540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6年5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476号
常州星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思迈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201号
周国富:本院受理原告陈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士荣: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朱常洲与原审被告郑士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国外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再23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高仁美: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圣快与被告高仁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83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3451号
刘新坤: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翁莉包装用品商行诉被告刘新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3月27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325号
鲍青振:本院受理原告倪庆中诉被告鲍青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3月27日9时2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3001号
余平华:本院受理原告吴炳年诉被告余平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3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柳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柳州市悦客美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关建成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5)柳仲案裁字第304号裁决书,此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十堰市张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十堰承昌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股东黄玉国:本委受理申请人杨小武诉你公司及股东黄玉国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现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日即为送达。定于2026年3月26日下午3时在本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开庭裁决。本委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807室,联系电话:0719-8525659。
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告
江苏仁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现你单位工伤职工谢锋向本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材料,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我中心于2026年01月26日作出的《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要求你单位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本中心。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本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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