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26年01月20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6年01月20日 02版)

公 告

杭州欣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事先告知书》(绍虞人社罚告字〔2026〕第000001号、绍虞人社理告字〔2026〕第000002号)。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按要求回复询问通知书、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之事实。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之规定;拟给予限期支付唐继江、闵凡浩劳动报酬10635.2元的行政处理、拟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天津华福金广告有限公司:我委于2026年1月8日作出关于你单位员工孟令进(身份证号:37132419*******114)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告知书》,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该决定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公 告

拓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本委受理胡孔勇与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案号为渝彭劳人仲案字〔2026〕第18号。因邮寄送达被你公司退回,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现定于2026年3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彭水县绍庆街道插旗街189号二楼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依法做出缺席裁决。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陈莉:申请人徐明会、郑家菊与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本委于2026年1月9日向你特快邮寄送达渝彭劳人仲案字〔2025〕第464-465号仲裁裁决书,因邮寄送达你被退回本委,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渝彭劳人仲案字〔2026〕第464-46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满十五日,该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王卜庄税务所公告

中安净品(天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DM9UDE9C):经查,你单位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未依法为职工蒋瑞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未依法为职工郭婷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津宝税王费限缴通[2026]001号,津宝税王费限缴通〔2026]002号)依法为职工蒋瑞,郭婷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标准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起诉。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宝平税务所公告

好拼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6Y10C90):经查,你单位自2023年1月至2024年10月未依法为职工赵莹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津宝税宝费限缴通[2026]001号)依法为职工赵莹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标准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起诉。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公 告

宜城市中武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蒋华前诉你司劳动争议案(穗埔劳人仲案〔2026〕951号),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仲裁须知、举证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三十天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6年3月11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1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公 告

诺微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万建才诉被申请人河北盛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诺微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广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石高劳人仲案〔2025〕680号)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裁决书。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河北盛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25年7月24日解除。二、被申请人河北盛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24日工资133876.92元。三、被申请人河北盛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9466.68元。四、被申请人河北盛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出具离职证明,并协助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五、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该案裁决书,逾期不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件的裁决,可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杜品、杨宇凡,领取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副69号1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311-85091179。特此公告。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债权转让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程秀琴(身份证号:1307321983****0020)与韦朋飞(身份证号:4129271979****5330)已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现就债权转让事宜公告如下:程秀琴将其依据(2021)京0101民初17437号民事判决书和(2021)京0101执112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对理想者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人民币30万元、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依法转让给韦朋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理想者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应向新债权人韦朋飞履行全部清偿义务。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人:程秀琴

联系电话:15901538535

2026年1月20日

 

通 知

郑艳侠(身份证号:1302261979****7425):请你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7日内到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报到并接受工作安排,逾期不报到将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3天,公司将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联系电话:13290555379。特此通知。

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

 

通 知

郭志勇(身份证号:1302261969****6855):请你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7日内到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报到并接受工作安排,逾期不报到将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3天,公司将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联系电话:13290555379。特此通知。

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

 

通 知

李红燕(身份证号:1302831990****438X):你自2025年12月29日开始已连续旷工超过3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及《员工纪律手册》第二条第23款相关规定,从2026年1月9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联系电话:13290555379。特此通知。

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

 

公 告

北京丽居宾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28914405)经投资人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投资人为:刘丹。请债权人自公告60日内向本单位投资人申请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