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漳州众鑫再生物资废品回收有限公司:胡奄魁于2025年10月14日向本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5年12月11日作出编号: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认定工伤〔2025〕341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于2025年12月19日采用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投递,因快递员电联收件人(法人)拒收且直接送达存在困难。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你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工伤认定办公室领取(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动车站广场 电话:0596-6382280),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仲裁公告
宁夏提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刘劲:我委受理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仲裁庭作出(2025)银仲字第0349号裁决书,裁决:一、被申请人宁夏提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租赁保证金11185.2元;二、被申请人宁夏提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租金377593元;三、被申请人宁夏提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24700.6元;四、被申请人宁夏提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5700元;以上一至四项合计419178.8元;五、被申请人刘劲对被申请人宁夏提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第一至四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案仲裁费21243元,由被申请人宁夏提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142元,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7101元。本案公告费230元,由被申请人宁夏提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的仲裁费不予退还,由被申请人宁夏提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的仲裁费、公告费连同第一至四项裁决款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民大厅D区二层204号房间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银川仲裁委员会
仲裁公告
宁夏嘉翰建设有限公司、张驰:我委受理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仲裁庭作出(2025)银仲字第0350号裁决书,裁决:一、被申请人宁夏嘉翰建设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69410.62元;二、被申请人宁夏嘉翰建设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138623.8元;三、被申请人宁夏嘉翰建设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5700元;以上一至三项合计213734.42元;四、被申请人张驰对被申请人宁夏嘉翰建设有限公司上述第一至三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案仲裁费16796元,由被申请人宁夏嘉翰建设有限公司负担3174元,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3622元。本案公告费230元,由被申请人宁夏嘉翰建设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的仲裁费不予退还,由被申请人宁夏嘉翰建设有限公司负担的仲裁费、公告费连同第一至三项裁决款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民大厅D区二层204号房间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银川仲裁委员会
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安徽双营复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2MA8P7E9J3P,法定代表人:姜东祥 ;实际负责人:楼仲苗)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怀人社监罚〔2025〕11号),现我局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公司进行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人社监罚决字〔2025〕13号
安化县陶雨魁面食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923MAE769G75D,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建设社区萸江路萸江学校2号门面,经营者:肖光明):经查,你单位存在如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025年9月8日,范勇等3人向本机关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20567.73元。本机关于2025年9月12日对你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于2025年9月16日向肖光明彩信送达《关于报送劳动保障书面材料的通知》(安人社监报字〔2025〕16号),于2025年9月18日在安化县陶雨魁面食店张贴送达《关于报送劳动保障书面材料的通知》(安人社监报字〔2025〕16号),于2025年9月22日,在安化县长塘镇箔花台村村干部肖青见证下,在经营者肖光明住址所在地张贴送达《关于报送劳动保障书面材料的通知》(安人社监报字〔2025〕16号)。你单位收到本机关的文书后并未报送相关材料,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本机关按照范勇等3人投诉工资金额共计20567.73元直接进行认定。2025年10月17日本机关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安人社监令字〔2025〕16号),责令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拖欠范勇等3人在你单位的工资20567.73元支付给本人,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改正未改正。本机关于2025年11月12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安人社监理告字〔2025〕8号),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且仍未支付到位。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2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安人社监理决字〔2025〕10号),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该处理决定。本机关于2025年12月8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安人社监罚告字〔2025〕14号),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上事实有范勇、蒋艳、刘清、刘金洲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关于报送劳动保障书面材料的通知》(安人社监报字〔2025〕16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安人社监令字〔2025〕16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安人社监理告字〔2025〕8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安人社监理决字〔2025〕10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安人社监罚告字〔2025〕14号)及送达回执等证据佐证。
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符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第十一条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款请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化县支行,账号8702032100000027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夏绪庭
联系电话:0737-7822110
联系地址: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269号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侧劳动监察室
以下证件挂失
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轩诺畜禽养殖场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山东盛达通冠物流有限公司鲁A8U16挂道路运输证丢失,声明作废。
滨州太平人寿鲁雪情执业证00002737160000002021001724挂失。
滨州太平人寿李秀萍执业证02000337160080002017002758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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