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海洋20条”加码“新兴”助力“未来”
日前,《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海洋20条”)正式出台,该政策旨在进一步激发海洋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加大对“4+4+2”现代海洋产业和经营主体的支持培育力度,强化海洋产业集聚区建设和蓝色金融的支撑保障作用,调动社会各方资源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海洋20条”是《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以下简称“海洋15条”)的迭代升级版。2022年,青岛出台“海洋15条”,政策执行期间,创建了省级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4家,7家省级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获评优秀,评选现代海洋英才30名,培育了一批高成长性海洋企业,支持国信养殖工船、海藻倍他葡聚糖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培育国家水产新品种13个,引进了中船船舶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推动海水淡化规模达到34.5万吨/日,3年累计支出财政资金约1.311亿元,惠及企业、机构165家。
近年来,青岛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财税支持政策,实施“海创计划2.0”版,支持青岛哈船智控科技等25家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海洋产业创新、加速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带动社会资本,重点投向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科技创新等现代海洋产业及蓝色经济项目,推动海程邦达、百洋成功上市,中加特电气、中船海洋等17家企业被评为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2023年以来,青岛统筹财政资金约77亿元,持续壮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作为“海洋15条”政策的升级版,“海洋20条”3年预计投入财政资金4.2亿元,将有效促进海洋领域人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
科学高效的政策是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海洋20条”推出了一系列举措,聚力做强现代海洋产业。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海洋20条”鼓励引导现代渔业向深远海和高附加值迈进。对大型养殖工船的奖补,由“海洋15条”的按总造价15%提升为30%,加大对设施渔业装备化改造的奖励。新增“纳入国家级、省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的区域公用品牌分档激励”的渔业品牌专项措施。
围绕海洋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4个新兴产业,“海洋20条”以“拓领域、优结构”为目标,从现有政策未覆盖领域、角度切入,提出针对超大型油船、新能源动力船舶等高技术船舶和深水钻井平台、水下采油树等核心装备研发制造的支持措施;新增海洋化妆品产业奖补政策,形成“海洋药物+医疗器械+功能性食品+化妆品”的支持体系;围绕潮流能、波浪能等新技术的蓬勃发展趋势,明确鼓励海洋能与海水淡化、深远海养殖融合发展支持导向。同时,加大了对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项目用地用海支持力度。
针对海洋人工智能、海洋物联网和深海开发等未来产业,“海洋20条”从“建生态、强应用”出发,构建从科技攻关、示范应用到场景开放的支持体系,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同时,注重发挥蓝色金融的支撑保障作用,争取山东省服务业资金,对海洋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海洋服务业进行定向支持,培育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
为服务“4+4+2”现代海洋产业发展,“海洋20条”还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企业培育、集聚发展等多个维度予以保障。特别是新增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支持政策,对新获评省级、市级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的将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专项激励资金,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服务、产品应用场景建设等领域,同时集聚区内重点项目还可以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范围,聚力打造产业发展的“强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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