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颜晓凤(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三溪口街道白浦村九龙8号):原告梅全民与被告颜晓凤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378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自力(户籍住址江苏省滨海县蔡桥镇当尖居委会五组23号):原告青田县豪达五金经营部与被告陈自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396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颜晓凤(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三溪口街道白浦村九龙8号):原告吴华英与被告颜晓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3908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4024号
顾亚兵:本院受理原告周亚军与被告顾亚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140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1050号
金枝浩:本院受理原告金丹妹诉被告金枝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2日15时2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0934号
潘珍宝: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林初品服装店诉被告潘珍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2日9时2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更正公告
本院于2025年10月17日在《工人日报》刊登的董警树诉朱泽应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将本案定于2025年12月8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更正为本案定于2026 年2月2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0018号
周华、张晶晶: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天强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华、张晶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2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0623号
泉州市景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嘉淮鞋模加工厂与被告泉州市景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2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0623号
杨欢: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奥典鞋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2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0291行审8号
安徽招聘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申请人安徽招聘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291行审8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对申请执行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开人社监罚〔2024〕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二、被执行人安徽招聘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应按照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内容缴纳未缴纳罚没款合计26000元。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米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幸福金杯文旅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谢启梦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申请人自愿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米劳人仲案〔2025〕177号仲裁决定书,决定如下:准许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地址: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65号3楼,逾期则视为送达。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绍兴吉兔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施勇深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2025)绍仲字第081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时间和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请你方于2026年1月21日来本委领取组庭、开庭通知书。2026年1月29日9时30分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缺席裁决。本委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楼,联系电话:0575-88615133。
十堰市张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张湾区永强家具坊:我委受理申请人赵先昌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日即为送达。定于2026年3月16日上午9时在本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开庭裁决。本委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807室,联系电话:0719-8525659。
注销公告
金华市陌上书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700MJ9579441N),经研究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清算组联系人:李岚
联系电话:13655790257
金华市陌上书画院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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