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25年12月02日 星期一

辟谣者“教科书式维权”不该成一个人的“孤勇”

丁慎毅
《工人日报》(2025年12月02日 05版)

据11月29日央视新闻报道,广西南宁的林女士用过去三年的时间与一个有关她的网络谣言斗争,如今她终于赢了官司,却几乎输掉了整个人生。一纸凭空而来的“黄谣”,让她经历了失业、离婚、抑郁。她开小号、录屏、锁IP,完成了被媒体称为“教科书式维权”的壮举,而胜利的果实却如此苦涩——20万元赔偿款,至今悬在空中。

造谣者动动手指,成本几乎为零;受害者辟谣却要跑断腿、熬干心血——此案中,造谣者最初仅被行拘10天、罚款500元,而受害者却要搭上三年光阴和全部生活。这种强烈反差传递出一个危险信号:造谣或许有风险,但风险并不算大;维权或许能成功,但成功何其辛苦。

林女士的悲壮经历提示我们,网络谣言治理亟待一场更全面的升级。我们不能总指望受害者成为“侦探”,当谣言降临,一个普通人应该拿起电话报警,由相关部门去跑腿,而非“自学成才”去破案。

如今,在一些地方,群众遇到电话卡被意外封停、银行卡被冻结等情况,可拨打反诈专线,公安机关会对申诉事实和理由立即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保障群众财产安全。类似相关领域的高效响应机制和治理探索,或可为我们“高效办成谣言治理一件事”提供灵感和借鉴——公民一旦被造谣,证据固定、平台协作、法律追责等程序便能相继启动,受害者无须“自证清白”,这是网络谣言治理的理想模样,也应是相关方面未来的努力方向。

同时,法律必须长出更锋利的“牙齿”。对于查实的谣言,要判令造谣者承担受害者的全部直接损失,还应承担维权产生的交通、误工、心理咨询等费用,并处以顶格罚款。对于执行难,则不妨借鉴“先行赔付”思路,探索设立“网络暴力救助基金”,先解受害者燃眉之急,再由法院向造谣者追偿。对于造成广泛恶劣影响的网络事件,有必要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在减轻受害者负担的同时也向社会宣示:诋毁他人名誉、污染网络空间,注定为全社会所不容。

与网络谣言抗争三年的林女士,像一位举着火把的探路者,为我们照出了前路的坑洼与荆棘。每个人在网络生活中的清白与尊严,需要更强大的治理体系来共同守护。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