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25年11月22日 星期一

【民声】完善“老幼共托”相关机制 不妨试试“家庭视角”

舒年
《工人日报》(2025年11月22日 03版)

目前,为了解决“一老一小”的照护问题,国内多地在“老幼共托”上进行着探索,通过让“一老一小”在同一个屋檐下得到照护,既减轻家庭负担,又满足代际融合的需求。

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祖辈协助带娃这一现象较为常见,这就使得老年人和幼童的生活,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存在多重交集。更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增长,以及多孩带来家庭结构的变化,很多老年人正面临,明明自己已经老了,但上面还有需要照料的“老老人”,下面则是“小小孩”,两头都要顾。

也就是说,在社区生活半径内,一些家庭的确需要有同时委托照料老年人和儿童的需要,而如果能够“一站式”接送,那自然能减轻家庭的照护压力。

但是,如果只是将养老机构和托育机构“粘在一起”还是不够的。这是因为,养老和托育之间,存在着客观壁垒,其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行业标准、从业许可、人员资质和照护规范都有不同。仅以照护人员为例,由于从业资质、所需技能、服务内容等存在不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老幼共托”机构,需要配备两套不同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来分别对老年人和幼童实现照料,缺少能够跨群体服务的复合型技能人才。

另外,老年人与幼童生活所需的日常用具也有所不同,免疫力也有差异,如何避免老年人与幼童,在有限的空间内发生“代际冲突”,也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

换言之,“老幼共托”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空间粘合,而是需要打破相应壁垒,完善相关机制,细化相应照护标准和安全规范,储备对口的复合型人才,让“老幼共托”在设施建设和规范服务上有章可循,能够高质量长效运转。更为关键的是,要打破社会服务设施一定要严格按照年龄划分管理这一思维定式,其他的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不妨也可以以“老幼共用”的家庭视角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从而更好地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