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225破36号
2025年9月1日,本院根据债权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象山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该公司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25年11月5日前,向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管理人【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月湖金汇小镇崇教巷17号、27号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志;联系电话:1981786469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象山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象山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债务人象山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依法应承担相应义务,象山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负有清算义务的责任人应妥善保管并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象山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如逾期未移交或上述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毁损、灭失导致象山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法清算的,象山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院定于2025年11月7日14时在象山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采用线下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公 告
乌拉特中旗元华物流有限公司:张晓亮家属周辉于2025年7月28日向我局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确认2025年01月02日其在乌拉特后旗境内国道335线1116公里加400米附近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为工伤。我局经过事故调查认为张晓亮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予以认定为工伤。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张晓亮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乌后人社工伤认字〔2025〕第0175号)。公告期为三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室
联系电话:0478-4666636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先汇防腐工程(睢宁)有限公司:本局受理石仲海受伤一事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编号:〔2025〕20567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六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10月16日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四川天时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7月2日伍享华(公民身份号码:5102261977****8657)向本机关提交以你单位为用人单位的他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合川人社伤险认字〔2025〕870号),认定伍享华于2024年10月21日14时30分左右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公 告
青岛路港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张雷(浙杭富阳劳人仲案(2025)1806号)诉你单位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该案将定于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在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达夫路121号6号楼四楼仲裁庭开庭进行审理,你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将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特此公告。
杭州市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公 告
青岛路港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郭红丽(浙杭富阳劳人仲案(2025)1807号)诉你单位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该案将定于2025年11月26日14时00分在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达夫路121号6号楼四楼仲裁庭开庭进行审理,你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将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特此公告。
杭州市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裁决公告
四川北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对孙怀章、郭晓立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嘉劳人仲案字〔2025〕426、42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由被申请人四川北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分别向申请人孙怀章支付拖欠工资3650元、向申请人郭晓立支付拖欠工资3650元。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上述裁决均为终局裁决,如你方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举证通知书公告
广州市朗尚五金有限公司:我局收到关于侯华良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依法受理。申请反映:2024年4月2日,侯华良在公司装货区域不慎摔倒受伤。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就该起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经多方联系无果,无法送达《举证通知书》(花人社工伤举﹝2025﹞1651号),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科(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府西一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3104)签收,逾期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向本局提供有关此案的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供证据的,我局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下证件挂失
滨州太平人寿执业证房元芹02000337160080002013000244挂失。
黄腾身份证丢失,身份证号:3707861985****6619;律师执业证丢失,执业证号:13705201410177334,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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