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公告
合肥千口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成):您单位员工谢小武2025年6月24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我局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业务的方式向贵单位注册地址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及《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等资料,因拒收,无法送达被退回。现按规定向您单位及本人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等资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同送达,请您(单位)在本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履行用人单位举证责任,逾期未能举证,本局将依法做出认定决定。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 告
临沂振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2025年6月16日秦建荣(公民身份证号码:5102261968****2935)向本机关申报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显示:秦建荣系你单位职工,被你单位派遣至合川区三汇镇西渝高铁康渝段十二标项目驾驶鲁H13J23罐车从事混凝土运输工作,2025年1月18日1时55左右秦建荣驾驶鲁H13J123罐车从该工程项目部搅拌站运输混凝土行至六块田隧道进口DK407+395处发生侧翻致腰部受伤。本机关于2025年6月23日依法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作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合川人社伤险受字〔2025〕619号)以及《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合川人社伤险举字〔2025〕209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江城大道236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逾期不提供举证材料的,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
重庆市云阳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催告通知书公告
下列当事人发生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交通部门接受处理,已依法对其作出了催告通知书。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1、重庆市雄盛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69659159X7);编号:云交执〔2024〕1235800367;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加处罚款500元。2、陈锋(身份证号:4306821978****5314);编号:云交执〔2024〕1235800601;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加处罚款4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地址:云阳县云江大道1289号一楼案件处理室,联系电话:023-55162996),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2025年7月30日
郑州市烟草专卖局长期未经营公告
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郑州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逾期不办理的,本局将依法收回许可证。许可证号码:410102100558、企业名称(字号):郑州市中原区燕燕烟酒店、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骆燕燕、经营地址/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西环路东黎明路北望湖花园商业1栋1层111号;许可证号码:410102101949、企业名称(字号):郑州高新区思倍克百货超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静琳、经营地址/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丁楼庄园商铺14号楼附7;许可证号码:410102202204、企业名称(字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西郊北站、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冯小磊、经营地址/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西岗村两侧。
联系人:王腾 电话:0371-67992110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18号
郑州市烟草专卖局西城区直属分局
公 告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对大连全农稻草饲料薰蒸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案号(2025)辽02清申2号],并指定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为该公司清算组。因清算组未能接管到大连全农稻草饲料薰蒸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36740781
46J)的证照及印章。现对该公司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及公司全部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合同专用章等),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大连全农稻草饲料薰蒸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渝05清申40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重庆新宏基电讯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并指定重庆鉴识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联系人:吴治霏;电话:1343619136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汇金路4号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19层)申报债权。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应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清算组将以无法清算为由申请终结清算程序,股东及清算义务人将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此公告。
重庆新宏基电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债权申报公告
包头市中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债权人:2025年6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包头市中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按照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选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内蒙古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包头市中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如果本公司对于贵公司负有任何债务,无论是否到期,请贵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管理人申报所享有的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关债权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和计算过程及判决文书等(包含但不限于这些),如贵公司逾期未能申报债权,依法处理。
管理人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13191454566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金融广场C座702室
包头市中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股权出售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公开对参股公司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博胜”)30%股权(二次)招标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标的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81MA8UAE3A24)
法定代表人:叶伟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推广服务;建筑用石加工,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
二、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30%,谢复明持股比30%,赖瑞拥持股比14%,叶伟鹏持股比14%,夏洋持股比5.6%,肖晓阳持股比3.4%,刘峰持股比3%。
三、出售标的价格:
出售价格为¥10928100.00元。
四、详细公告发布平台:http://www.hubeibidding.com
联系人:乔真 电话:027-83641351
公 示
尊敬的平安非车险客户:以下3笔案件,请您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携带相关资料来我司理赔。咨询电话:0546-7756201
附:报案号+被保险人
1、93613094100061366521 东营****有限公司
2、93600002700132447642 山东盛运****公司
3、93613094100082024041 东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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