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25年07月19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5年07月19日 02版)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8927号

胡伟:原告钱红革与被告胡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港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锡铭:原告瑞安市鸿宇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何锡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59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姚志勇:原告梅仁义与被告姚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73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中华:原告巴云忠与被告陈中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73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381民初15932-1号

黄李作:原告浙江裕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吴世直、黄李作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国外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59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浙江裕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被告吴世直、黄李作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381民初15932-2号

林德跳:原告浙江裕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吴世直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59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浙江裕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被告吴世直、林德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397号

赵帅帅:原告陈刚诉被告赵帅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5)浙0381民初10397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9月9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1664号

兰山区英豪一族成衣商行:原告刘美英诉被告兰山区英豪一族成衣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9月8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夏丽:本院受理的(2025)云0325民初3534号原告姚长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庭审直播告知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5年9月9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公 示

江西省南昌市兹有下列单位申报楼宇名称: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命名名称:紫金城南苑。位置:东湖区证券街179号。南昌恒沣置业有限公司,拟命名名称:光澜雅庭。位置:高新区艾溪湖四路699号。现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单位申报的拟命名名称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23日前反馈。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91-83883599

江西默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穆丽娜:原告林胜利诉被告穆丽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0522民初6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穆丽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林胜利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12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13.8%计算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利随本清);二、被告穆丽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林胜利律师费5000元;三、驳回原告林胜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48.88元,保全费1132.22元,公告费800元,合计4681.10元,由被告穆丽娜负担。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申请公示

编号:2025041号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土建TJ7021标,项目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土建TJ7021标已于2024年11月完工,并通过相关部门交工(完工)验收,总包单位提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申请,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满后,若未接到欠薪投诉,将同意该销户申请。投诉、举报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一楼劳动维权接待室。联系电话:0574-83865543。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