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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5年07月07日 06版)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苏翠(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舒桥乡大弄底村银坑11-2号):原告裴有军与被告张苏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履行须知、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2509号

陆凯华:原告孙建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585民初250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瑞安市嘉骏鞋厂:原告温州英拿吉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瑞安市嘉骏鞋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57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9853号

李学涛:原告瑞安市五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彩健、温州佳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李学涛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27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8138号

江西竹指未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告瑞安市长城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竹指未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5)浙0381民初8138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26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8705号

李永辉:原告瑞安市畅通汽车租赁服务部与被告李永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5)浙0381民初8705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26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284号

张南:原告戴志可与被告张南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27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272号

张南:原告廖庆与被告张南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27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邵阳市北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楚隆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玉梅诉你(单位)湖南楚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邵北劳人仲案字〔2025〕第1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襄阳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长春市金桥预应力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受理你单位职工李银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已经作出其《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书》(鄂0401劳鉴〔2025〕00054号):鉴定结论为停工留薪期符合S62.6款的规定,确定为3个月,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9月24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书》(鄂0401劳鉴〔2025〕00100号):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请你单位到我局领取文书,如不领取,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注销公示

参与丰城市循环园区三期标准厂房项目建设的农民工朋友:为切实保障大家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按要求开设并使用了工资专用账户(账号:3605018202500000111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 现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我公司拟注销以上工资专户,如还有农民工朋友在该项目中被拖欠工资,请及时向我公司(联系方式:刘经理:18470525740)或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办公电话:0795-6298339)反映,本次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期满,如我公司和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均未接到关于该项目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我公司将注销以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宇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注销公示

参与丰城市循环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建设的农民工朋友:为切实保障大家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按要求开设并使用了工资专用账户(账号:3605018202500000095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现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我公司拟注销以上工资专户,如还有农民工朋友在该项目中被拖欠工资,请及时向我公司(联系方式:刘经理:18470525740)或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办公电话:0795-6298339)反映,本次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期满,如我公司和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均未接到关于该项目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我公司将注销以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宇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西碧落律师事务所(国资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600007994979180,依法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本律师事务所采取自行清算的方式申请注销,如有债权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证明至江西碧落律师事务所清理债权债务等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江西碧落律师事务所

2025年7月3日

 

注销公告

崇仁智能制造知识产权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61024MJD24258XY),经研究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崇仁智能制造知识产权协会

 

注销公告

凤城市凤凰城区鼎鑫托老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682MJ3203443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理事会决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现拟申请注销登记,请与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的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组申请处理债权债务,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权利。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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