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向丽、刘钱钱:本院受理原告袁琳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2月10日10时至2025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陈冲名下位于河南省永城市芒砀路东侧团结路北侧天润城一期26幢15层1502号(合同编号:201607200014)房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5938371468
联系人:夏法官 联系电话:16637005995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5年1月21日
公 告
阜城县红飞建筑工程施工队[注册地址/住所: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阜码路北侧(蒋坊路口北),法定代表人:付红飞]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陈宝勇(男,46岁,身份证号:1311261978****181X),《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编号S212011120240912。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经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核准,鉴定日期:2025年1月2日,符合伤残等级十级。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本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公 告
河南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住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中关村产业园赵营社区商苑街58号,法定代表人:王垒]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宋金洲(男,61岁,身份证号:4221211963
****7310),《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告知书》编号S212011120250004。宋金洲于2025年1月2日提交了关于宋金洲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申请材料,经审核,该申请予以受理,特此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公 告
安徽光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开城镇东城街151号,法定代表人:钱光全]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刘金春(男,52岁,身份证号:5122251972****249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告知书》编号S212011120250021。刘金春于2025年1月8日提交了关于刘金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申请材料,经审核,该申请予以受理,特此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公 告
天津咸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住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曹庄欣苑16号2门202号,法定代表人:咸龙祥]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宋树武(男,60岁,身份证号:1202231964****203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编号:S112011120240552根据《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分类目录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经确认,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其中不稳定期为1个月,恢复期为3个月,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告知书》编号:S212011120250024,受理日期2025年1月9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公 告
天津鸿远木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住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小卞庄村东津文公路与裕华道交口东南侧300米,法定代表人:许伟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周勇(男,35岁,身份证号:4115221989****181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编号S212011120240908。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经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核准,鉴定日期:2025年1月2日,符合伤残等级十级。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本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南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泉州百邦厨卫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陈志苗与被申请人泉州百邦厨卫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南劳人仲案字〔2025〕第1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六个工作日下午3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95-86388611
南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利斯特智慧管网股份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3日作出(2024)浙10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台州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浙江利斯特智慧管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斯特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5年1月3日作出(2024)浙10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利斯特智慧管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强制清算工作。现清算组公告如下:
一、利斯特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3月7日前,向清算组(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大道1707号6楼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伟,手机13057937720;联系人李跃,手机13736354604)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规定程序行使权利。
二、利斯特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三、利斯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
3、提交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相关证据;4、配合清算组工作,完成清算组交办事项;
5、承担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利斯特智慧管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的公示
项目名称:三创园福兴投资区配套道路工程(横一路中段、纵三北路A段)
项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三创园福兴投资区地块
施工总承包企业:驰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该工程现已完工,并已交付使用,农民工已全部离场,项目部已按时足额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拟注销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均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决反对借机乱讨薪恶意讨薪。联系电话15059114403
监察电话: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1-87570796
本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2月16日止。特此公示。
驰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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