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建立四级林长体系
《工人日报》(2021年03月30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刘红文)根据《阿克苏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今年6月底前建立地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各级各部门着力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上下功夫,保证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通过推行“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新疆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林长,其他负责人担任副林长,构建地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实行分区(片)负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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