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表彰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工人日报》(2020年12月22日 07版)
近年来,全国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实效不断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深入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决定,授予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00个企事业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北京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0个企事业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授予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100个单位“全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深化发展。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继续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
2020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