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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0年05月22日 星期一

清洁工被高空抛物砸伤 社区组织各方为其“评理”

安监部门、物业公司、市民评理员、法律顾问共同进行现场调解

本报记者 刘友婷
《工人日报》(2020年05月22日 06版)

“本次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纠纷另一方当事人是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清洁公司不应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张玲(化名)受伤是小区楼上业主装修过程中掉落的瓷片导致,与物业公司无关”……5月7日,在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说事评理”室,受伤清洁工张玲、清洁公司、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说事”环节,一一讲述着。

记者了解到,4月25日14时许,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清洁工张玲在其负责的小区路边清洁时,被高空坠下的磁砖残片反弹砸伤左腿,报警求助后,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愿意负责。随后两天,张玲多次联系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却无回应,其所属清洁公司也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张玲向社区“说事评理”室申请调解。

5月7日,西乡街道司法所组织了6名市民评理员、1名首席评理员组成评理团,对该纠纷进行“说事评理”户外调解,同时还邀请了街道安监办、物业办、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工作人员和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协助调解。这是自2009年西乡街道开展“说事评理”人民调解模式的第606次调解。

在“说事”环节,张玲认为自己是工伤,清洁公司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人格损失费、生活补贴费、医药费等共80万元。清洁公司坚持认为,张玲在工作岗位上被砸伤是事实,但本次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纠纷另一方当事人是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张玲是否主张赔偿,主张多少赔偿都是张玲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问题,清洁公司只负责跟进意外保险理赔程序,不应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则认为,张玲受伤是小区楼上业主装修过程中掉落的瓷片导致,与物业公司无关,不愿意承担责任。

听完当事人的陈述,市民评理员一致认为,该小区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部分业主装修过程中未安装装修围网,存在隐患,对张玲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资深市民评理员老潘认为,张玲只是腿部划伤并未缝针,只是上药,是否达到伤残等级还需进一步确定,提出的80万元的赔偿诉求不太合理,应该实事求是计算医药费、误工费等更合理合法。

社区顾问律师认为,首先,张玲主张的损失中,医药费已经支出是既定事实费用。但其主张的劳动能力丧失的损害赔偿,可以在治疗结束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法律规定的相应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其次,张玲有两种救济方案,第一,用人单位已经认可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寻求工伤赔偿或者人身意外保险理赔,由赔偿主体进行赔偿之后再向该小区物业管理人或者实际抛物行为人追偿。第二,张玲也可以直接向该小区物业管理人或者实际抛物行为人主张赔偿。

市民评理员表达意见后,首席评理员提出解决意见: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由于无法查明实际抛物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该物业的管理部门,对业主装修存在监管职责,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张玲提出的赔偿金额应当根据侵权责任大小和实际损害结果来认定;建议张玲伤好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金额,张玲已支付的医药费建议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此外,街道安监部门工作人员也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装修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街道“说事评理”室将继续跟进调解相关赔偿事宜。

据了解,“说事评理”模式是西乡街道在传承乡贤治理传统基础上探索的一项新型人民调解模式。经过近10年的摸索,目前已在街道和25个社区设立了“说事评理”室。接下来还会在大型工业区、物业小区设立“说事评理”点,市民有纠纷需要通过这种方式解决,可就近到“说事评理”室申请调解。仅2019年,西乡街道通过“说事评理”方式成功解决矛盾纠纷112宗,涉及金额216万余元,涉及人数4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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