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反馈2019年统计督察情况
一些被检查企业统计数据存在不同程度失实
《工人日报》(2020年05月19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赵剑影)近日,国家统计局各统计督察组按程序向吉林、宁夏、四川、云南、安徽、江苏、山西、辽宁、河南等9个省、自治区和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两个部门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
之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按照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国家统计局组建11个统计督察组,于2019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上述地区、部门开展了统计督察。
反馈中,统计督察组肯定了被督察地区、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同时,统计督察指出了被督察地区、部门存在的问题。有的地区、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与中央要求仍有差距;有的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不到位,违纪违法干预统计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推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不到位,落实中央《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不力;一些被检查企业统计数据还存在不同程度失实。
统计督察组向被督察地区、部门移交了统计督察意见书、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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