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谁人不识君
生与我同一年进农技校。只不过,我是刚分配的老师,他是刚入学的学生。
凑巧的是,生进了农艺班,我成了他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
开学没几天,我就注意到他。
那是一个早自习,我去教室里巡查。班里还是混乱一片。有的交头接耳,聊天聊得正欢,有的甚至走出位子,跟别的同学嬉闹。不过,当我在教室门口出现一分钟后,马上,吵闹声停息了。
这时,如黑暗消退时一切明朗起来一般,一个声音响亮起来。
原来,靠窗的一个同学正在高声朗读课文。看他的神态,好像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什么。而又因当时处于变声期,有几个字音听起来有些异样。大家都笑了起来,我也忍俊不禁。
但他依然没有发觉,高声朗读着……马上,我记下他的名字:生。
生脸庞清瘦,额头饱满,双眼时刻闪烁着喜悦的光,给人一种热情洋溢的感觉。脸上的几颗青春痘,又让脸显得异常生动。
后来发现,不管别人在聊天,还是争吵,他总是高声朗读。每堂课上,他也总是坐得端端正正。他的作业,字迹清秀,很少有涂改的地方。
那时,地处偏僻的农技校生源很不好,班级管理难度大,整个班一直处于浮躁的氛围当中。而在这样的环境中,能像生那样自觉的,绝对是凤毛麟角。
一次,与生谈心。提起将来,他的嘴角上翘。“我喜欢写作,我现在奋斗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将来当一个新闻记者。现在正训练写报道呢!”
“报道是最实用的,不像我写诗,无病呻吟。从高中写到现在,还是一事无成。” 我有些动情了,鼓励着他。
此后,生来我的房间次数多了。有时拿自己写的新闻稿件或文章给我看。有时还顺便欣赏我的诗作。他感情丰富。拿到一首诗歌,往往稍微酝酿一下,便能抑扬顿挫地朗诵起来。那声音像是有了翅膀,能带着我的诗句飞翔。
“三分诗,七分读。我的诗歌经他的朗诵,也变得有味道起来。”见生对诗歌那么有感觉,我就给他讲起当时流行的朦胧诗,讲起我在大学期间的许多诗歌活动,如听炼虹的诗歌朗诵,听黄亚洲的诗歌讲座等,然后借给他几本诗集。
也许是受了我的感染,不久,生也爱上了诗歌,一有感触就写了起来:“在小吃摊前,我偷走了馄饨的清香;在新华书店,我偷走了时间的钥匙……”
高二那年,我在学校里成立了一个文学社。生自告奋勇,担任副社长。当时收集了一些作品,要编辑。于是,他选稿,改稿,刻字。望着他身影,我的脑海里会浮现出鲁迅笔下柔石的形象。我想,柔石编写《莽原》和《语丝》时也是这样的。
生长高了。不仅说话声音洪亮,而且为人处世成熟了许多,新闻之路也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临近毕业,他已是学校里甚至县里小有名气的通讯员了。县乡广播站,几乎每隔几天就有他的新闻稿播送。
离开农技校时,生来到我的宿舍。他送我一件礼物。那是五千多字的一篇小说,题目是《雄鹰》。我一页一页地翻过去,不觉笑了。原来,他写的主人公原型是我。小说叙述了朱老师在文学创作上孜孜不倦最终走上成功的故事,生动传神地塑造了一个不修边幅、具有山民淳朴本性的教师形象。
这大概是我当时最宝贵的礼物了。不要说文学创作,就是那十几页方格纸,每一页都将这些端正而清楚的字誊写上去,就要花多少工夫。
望着他恋恋不舍的神情,我想起了他的热情、努力和专注,想起两年来与他的交往,想起了他的未来——一条静候着他的越来越宽的路,我眼睛湿润了,转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送给了他。至今,我还记得我在那本《简明现代汉语词典》扉页上写下的两句话:“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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