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快件箱应纳入公共消费范畴
《工人日报》(2020年05月14日 04版)
本报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杨召奎)近期丰巢快件箱超时收费问题引发社会持续关注。为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表示,应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消费范畴。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智能快件箱在服务差异性、服务互动性等方面,弥补了成建制小区依据普遍服务标准设立的投递箱的不足,但其设置是以消耗小区公共资源为代价,为越来越多小区消费者服务,因而具有小区公共服务属性。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就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设置合理免费保管期限提出了相关要求。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并妥善做好保管期外的服务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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