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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0年04月09日 星期一

聚焦

《工人日报》(2020年04月09日 05版)

餐饮企业“报复性涨价” 是一种经营短视

杨玉龙

有行业分析人士提到,参与涨价的多是综合实力强、拥有定价权的头部企业,中小型企业更多是借助促销活动等吸引客流量以求生。但是并不排除,一些企业会跟风涨价。毕竟,一方面当下国内餐饮消费尚未完全放开,消费者可选择的机会有限,也就只能被动接受涨价;另一方面有些企业也有涨价的动力,比如为了弥补疫情期间的损失等等。

“报复性消费”未到,“报复性涨价”先至,难免会打击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因为,疫情不仅给各行业带来影响,也同样给一些人的收入带来影响。也正因此,在口袋里钱有限、发瘪的时候,哪怕是一毛钱的涨价,也会让一些人敏感,甚至不敢消费。

对于相关部门来讲,应该关注市场中的涨价行为。一方面应该借助相关政策,比如,通过减租降税等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另一方面也应对各类经营主体涨价行为打好“预防针”。综合来看,只要利用好相关减负措施,也有助于消弭企业的涨价行为。

应该说,不合情理的涨价行为终归是一种经营短视,于消费者不利,对企业的发展不利,更不利于市场复苏。因为从更深层次来讲,对于不合理的涨价行为,消费者并非只会被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也不会置之不理。商家与其在涨价上动脑筋,不如在创新产品及经营方式,以及持续优化服务上多下功夫。简言之,生财有道,至关重要。

新闻——据《北京商报》4月7日报道,近日,在海底捞、西贝等餐饮品牌菜品涨价后,关于餐饮品牌复工后的成本现状与定价选择,成为关注的焦点。对于菜品涨价现象,部分餐企表示门店运营成本提升,是复工后涨价的主因。业内人士判断,此后也许会有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提升产品价格。

涨价还是降价,餐饮市场会给出评判

李英锋

此轮餐饮企业的涨价诱因无非有这么几个——部分食材价格上涨、疫情防控成本增加、挽回停业期间的损失、根据企业的品牌定位和市场号召力做出的营销策略选择等。

通常,涨价行为是企业自主经营权范围内的事项。根据价格法的规定,餐饮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餐饮企业有涨价、降价或稳价的法定自主定价权。

龙头餐饮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号召力,消费者的消费粘性较强,且其面向的群体消费能力强。拥有了这些优势,企业一定幅度范围内的涨价,有较大概率会被消费者接受。

实际上,还有大量的餐饮企业没有涨价或表示不打算涨价,甚至有一些企业选择了降价促销。企业的品牌、规模、生存能力和市场影响力不同,制定不同的价格策略,都属于市场现象的一部分。只要企业的定价符合自主定价权的规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依法履行了明码标价、告知等义务,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不管企业选择涨价、降价还是平价,都是正常的。

餐饮企业调价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和结果,相信市场会给出结论。消费者有意见,可以用脚投票,用自己的态度对企业调价行为作出反馈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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