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线】山东出台18项措施 支持文旅等行业渡难关求发展
《工人日报》(2020年02月23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 田国垒)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18项措施,帮助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展览业、电影放映业等行业渡难关求发展。
《意见》包括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强化援企稳岗政策、缓解企业成本压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四方面18项措施。其中提出,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对纳税人提供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山东各市可提供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鼓励景区、酒店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
《意见》要求,山东省内各金融机构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会展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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